前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从政30年贪了20载,敛财人民币3000多万元,但是距他自定要贪6000万元的"宏伟目标"还差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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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树养打从1988年在广东省新丰县担任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党委书记时,就收受第一笔走私进口汽车的贿赂。"广州日报"统计,一直到2008年东窗事发为止,他已涉嫌受贿人民币、港币共计1800多万元,另有人民币1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叶树养贪腐案近日已由广东省河源市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详细向"广州日报"披露了叶树养案的查处情况。
事实上,叶树养贪污期间一路"平步青云",升迁到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最讽刺的是,他还当上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组组长。
为了实现自己"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的"宏伟目标",叶树养尽可能在多项领域上贪污受贿。
他利用职权在黄、赌、毒、违法活动、工程建设等地方中受贿,还为矿山老板牟取利益、干预司法案件、安插人事。
叶树养家门前逢年过节便是车水马龙,送礼送钱的人络绎不绝,连他都承认,"每天谁来过,我都记不得了,来人把‘红包'一放就走了。有的塞到枕头底下,也有的放到花盆里,正常情况下,一个年节要收1、2百万元。"
和一般主动索要钱财的贪官不同,叶树养深谙"双赢"之道,坚持"五不"原则: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
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说,叶树养的犯罪事实涉及面广、行贿人及相关证人众多,查案期间约谈过500多人次,制作笔录数百份,调取书面资料数千份,问案笔录多达50卷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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