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辛辛苦苦买下一套房子虽然不是外面几百万的贵价房子,本来满心欢喜的以为有个自己的安乐窝,但却遇到这样的烦人问题,而且楼上只入住了只有几个月左右,就出现漏水问题,真的非常无耐。
漏水事件回放:
2010年1月2日,搞卫生的时候,发现主人套卫生间淋浴间上方的灯筒滴水,通知管理处后,派了一名工程人员过来,随便看了一下,说没有问题,而且还把筒灯拆坏了,随便装了一下就走了。
本人不放心,再次检查了一次,发现卫生间假天花上积了一大滩水,明确怀疑漏水,再次通知管理处,答复:"明天再派工程人员来检查"。
2010年1月3日早上,再找管理处的工程人员上来检查,工程人员未发现问题,本人亲自检查发现大概在马桶旁去水口的位置的水泥天花滴漏,工程人员确认,但只能帮忙记录报修。
下午,在我们再三的强烈要求下,管理处再联系一期承建商的某工程负责人过来我们家看了一下,支唔以对之下答应隔天给维修方案。
2010年1月4日,无耐之下向公司告假一天,承建商负责人和管理处的工程主任上来简单看过后,就坚持提出在我们家补漏的方案,我们认为对方未了解根本漏水的问题,就想如此马虎了事并不能解决根本性的漏水问题,要求对方应该从楼上着手。当天协议无结果。
2010年1月5日,我们去到中海东山广场客服与客服的负责人协商,中海方面起初仍坚持主张用灌浆的底部补漏的方法解决问题,但再次询问下承建商并不懂这种技术,惟有勉强答应我们会与楼上的业主沟通,从楼上维修。
2010年1月10日,自1月5日与客服和和管理处协商后,其间除了我们自动找他们外,并没有工作人员与我们自动联系。10日,管理处才再电话联系我们说周一再上我们家看看。
2010年1月11日,又要再请了半假,唉,无耐。管理处三名工作人员与中海客服负责人,再上到我家检查,继续以一个我们无法接受的底部补漏方案来企图说服我们,在我们据理力争之下,管理处再次答应与楼上协商。
2010年1月17日,管理处以楼上的私人原因,要清明节以后再能进行维修,而且没有具体的时间,维修定案和赔偿问题均无结果。
2010年1月19日,今天再次上到中海客服,客服一负责人接待,态度比较诚恳而且比较实在,但依然以短期内无法说服楼上为由,要先在下面维修,但答应会继续说服楼上尽快进行维修,而且表示这件事主要由负责馨园的客服负责人与我们联系。
下午再与负责馨园的客服负责人联系,再次游说我们从下面整修,被我们反驳得无话可说后,竟然说"不要管我们用做方法修,只要修到你们不漏水就是了,而且在上面修了,下面就不会再修了"这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实在是太气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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