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的不是钱,是人情!”3月18日,利用职务之便索贿两万元、收受贿赂3.6万元的原重庆渝中区某分局科长在法庭上语出惊人。(2010年3月19日人民网转自华龙网)
众所周知,贪官喜欢狡辩、擅长抵赖。尤其是到了庭审量刑时,贪官们更会尽其所能抵赖狡辩、矢口否认、胡说八道,以求浑水摸鱼、混淆视听、博得同情、干扰司法公正。这样的贪官可以说俯拾皆是。
潼南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谭新生,因涉嫌受贿罪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时,面对公诉人的指控,谭新生的辩解相当雷人,“自己是在履行职务,是为了发展经济,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也没有索贿意图。”“他们和我都是几十年的好朋友,平常经常往来,他们有钱送我几万,我没这么多钱就送他们几千。朋友之间礼尚往来很正常,不应算受贿。”
四川省南充市原副市长李斌曾在法庭上“慷慨陈词”,称检方指控的100多万元受贿款都是逢年过节时亲朋好友“送”的。
重庆市委原宣教处处长薛亮过年一次就“笑纳”一人红包10万元,他却“理直气壮”地说这是“拜年礼”。
浙江省平阳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定锦在法庭受审时,当庭发表雷人语录:“我从来都收物不收钱,收礼不受贿,不能算犯罪!”。
被控收受贿赂51万元的重庆开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长春,站在市二中院的审判台上,这样为自己辩护“钱,我是收了51万,我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基本没异议;但我没为他们(行贿人)办事,因此我对收受的部分财物的性质有异议。”……
纵观众多贪官庭审时的雷人语录,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比较喜欢拿“人情往来”、“礼尚往来”、“朋友感情”等来“说事”、“辩解”。但是,面对铁证如山和强大的法律攻势,他们所谓的“人情”之说是不攻自破的,当然,最终他们也无法逃脱法律的严惩。
礼尚往来,本来是中国的民间传统。但是,领导干部身边,有着巨大的权力磁场。围绕在领导干部身边的所谓“人情”,也绝非传统意义上的“人情”,而是带有某种目的和功利色彩的拉拢、利诱、腐蚀。换句话说,人情,只不过是权钱交易的“挡箭牌”和“遮羞布”而已,曝光、撕开人情背后的“黑幕”、斩断、截去人情下面的“黑手”,除了腐败,什么也不是。尤其是到了逢年过节时,更是人情泛滥成灾的危险时刻。因此,年节当慎,切莫让人情往来变味、走形。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按理说,一个又一个贪官倒在“人情”下、“送礼”中,应该对后来者有所警醒、有所警戒,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党员干部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蹈覆辙、前腐后继。这位原重庆渝中区某分局科长杨某到了法庭上还语出惊人,称“我收的不是钱全是人情!”这不能说不是一种悲哀、一种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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