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11日起至2012年4月10日,北京将延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北京市各及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担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的企业单位管理人员等,上班时间由现行的8时30分调整为9时,下班时间由17时30分调整为18时。
从今年4月11日起至 2012年4月10日,北京将延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数据显示,北京机动车保有量已达400多万辆。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2日表示,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高强度使用、高密度聚集仍呈上升趋势,交通形势十分严峻,而到2012年北京轨道交通运营里程才能达到 420公里。因此,北京必须采取有效的综合措施,引导合理的交通出行,缓解交通拥堵。
他表示,北京自2008年10月11日起试行的交通管理措施较好缓解交通拥堵,改善空气质量。本次“限行”措施实施期限为两年,号牌组合和轮换周期、限行区域、限行时段不变,即:号牌组合为1和6、2和7、 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受限号牌每隔13周轮换1次,限行区域为北京市五环以内(不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工作日早7时至晚20时。
另外,北京将进一步加大错峰上下班措施。周正宇称,北京市各及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担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的企业单位管理人员等,上班时间由现行的8时30分调整为9时,下班时间由17时30分调整为18时。
周正宇强调,为保障缓解交通拥堵方案和综合措施的实施,北京将建立缓解拥堵会商机制。每月、每季度会商拥堵点段,对常发的堵点、乱点进行治理,对拥堵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综合评价。
来源:- 关键字搜索:
- 北京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