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屏蔽成瘾:请先屏蔽CCTV
央视转播屏蔽外文缩略词,从此不准说NBA、 CBA、GDP、WTO、CPI等等,非常赞同——— 终于可以屏蔽CCTV了。
为了克服自己身上的小市民偏见及网民狂热,我迅速查阅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与新规定相关的条文如下:“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看来,网友们的调侃不在法规本身,而在双重标准。
看来,“NBA”这三个字母实在太刺眼了;反观“英超”,有多少中国球迷知道它的缩写“EPL”呢?当然,很多人也不知道CCTV在国外是指代令人不舒服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如此说来,某些英文缩写对于不谙洋文的国人来说,还暗藏玄机,索性CCTV也更换台标吧。不过,仅就纯粹享受体育竞技的球迷而言,NBA只代表比赛本身。央视日进斗金,这才代表了“NBA”这个英文LOGO所昭示的垄断资本和超级利润全球化之梦。
作为国家电视台,央视为了方便不会英文的百姓,用中文代替,也是从群众需要出发。这样做确实有些道理,也让我反思自己的不是:本人学习英语多年,在国内勉强能给老外指路,在国外不至于遭洋人白眼(遇到法国人除外)。每次给我那年少时学俄语的老爹打电话交代E-mail账号之类,都闹一满头大汗:J和G,M和N,俄语可没这个差别。这下可好,今后不让说NBA了,父子俩终于在外语上均了贫富。可是问题又来了,电脑键盘上还是26个英文字母啊,一个一个撬掉不成?
国家电视台禁说外语,也许事关民族大义,可语言本来就约定俗成,就交流的实际需要而论,说还是不说,对特定节目的特定目标人群———以 NBA观众为例,城市、年轻、男性的白领或学生——— 影响不大。我的意思是,所谓方便群众,群众也是有差别的。禁说或让网民不爽,可是,那些在矿井下生死未卜的兄弟,那些偏远地区文化生活贫瘠的人们,NBA 还是美国职业男篮,G D P还是国内生产总值,对他们大抵是无甚影响的。
总的来说,靠行政命令来抵抗文化入侵;禁令是下了,禁不禁得了又是另一回事。这一点上,我倒非常欣赏香港人的智慧。从白发苍苍的老人到住笼屋的兄弟,谁人不知出门打“的”(taxi,出租车),上落楼搭“车立”(lift,电梯)。既然你要搞文化殖民,那么store(商店)就叫“士多”吧,strawberry(草莓)就叫“士多啤梨”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却成就了香港文化独特的魅力与活力。也许,有人视“不中不洋”为怪胎,可就连红色经典《国际歌》,也留下了一句“英特纳雄耐尔”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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