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柘城县的村民赵作海十多年前被以杀人罪判处死缓,但是判决书认定被杀死的赵振裳不久之前突然又回到了村里。这和多年前湖北省京山的佘祥林因为杀妻而被判处死缓后、其妻十多年后又突然回到家中,完全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冤案。
这样的冤案能够一模一样重复出现,说明中国大陆遭到冤杀枉判的大有人在。因为第一,被屈打成招、熬到“死人复活”的机率太低;第二,杀人案尚且如此,其它冤案更是等而下之了。
赵作海、佘祥林不仅生命中最好时光被监狱所吞噬,而且从肉体到精神都已经伤痕累累、扭曲变形。但是赵作海、佘祥林与聂树斌相比,他们又可说是幸运者。因为他们没有象聂树斌一样立即执行死刑,更没有象聂树斌死刑案被发现确凿冤案证据后,中共当局死拖硬赖、就是不予立案纠正冤屈。
聂树斌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郊下聂村人,是鹿泉市综合技术职业学校校办工厂的电焊工。21岁时被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被枪决。但是十年后,远在河南省郑州市银杨县抓捕的罪犯王书金,向审案人员交代了六起杀人、强奸的严重罪案,其中包括已经将聂树斌执行枪决的这一起杀人强奸案。
专门负责王书金一案的公安局副局长郑广阅说,王书金对此案主动供诉,细节与作案现场高度吻合。然而不认为自己未尽职责的聂树斌当年的律师张景和说,聂树斌在案卷中交代的作案现场细节也与现场十分吻合。但是聂树斌与王书金两人的供诉都与现场吻合是相同性质的吗?
聂树斌是落到了办案警察手中的所谓嫌疑人,专靠刑讯审查的警察,哪一个不是将嫌疑人训导得供诉完全如意?然而王书金的情况则是一个杀人负案在逃的流窜犯,他如果不是亲手犯下了这些血腥罪行,不要说能够将罪行供诉得与作案现场高度吻合,就是能够说出一句、两句与现场相符的话,也绝无可能。
所以聂树斌与王书金的供诉都与作案现场吻合,只能说明聂树斌是刑讯逼供下完全按照办案警官诱逼供诉的冤死鬼,王书金则是不可能有假的这一罪案的罪犯。当河北省法院以亲属没有判决书不予立案时,有公检法内部的人将判决书秘密寄交了聂树斌亲属。
中共法院虽然一再拒绝受理聂树斌亲属的申述,但是在王书金其它三件强奸杀人案件证据确凿无疑的情况下,五年过去了,却不敢对王书金执行死刑,也说明法院完全清楚聂树斌一案的性质。
法院拒绝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的再审申诉,说没有判决书不可以申诉再审聂树斌一案。在神秘人士帮助聂树斌母亲获得一审、二审的判决书后,法院负责官员三推五拖、不见聂树斌母亲。北京最高法院受理聂树斌母亲的立案申诉后,两年多过去了,仍然毫无动静。
企图将聂树斌这样一件枉杀无辜的丑恶案件消除于无形的首先是公检法中与此案有关联的大大小小的官员。象聂树斌这样一起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涉及省、地、县三级公检法相当数量的官员,一旦确定是冤案,必然受到各种各样的处理、直至追究刑责。所以他们拼命抵制这一案件的再审,是势所必然。
中共权势集团尽可能遮掩、避免这类罪恶大白天下,也是中共内部没有形成文字的潜规则。深深了解中共司法现状的法律界人士说,被屈打成招而判决处死的冤案,约占全部死刑处死案件的三分之一。这些冤死鬼都是他们政治需要的牺牲品,他们当然不愿冤死鬼的冤情真正彻底在社会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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