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族编辑海来特.尼亚孜 被重判15年(图)


海来特·尼亚孜

新疆维吾尔族编辑海来特.尼亚孜因为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有关7.5事件被控“危害国家安全罪”,周五被判入狱15年。有法律学者指,这项判决太重,而且没有法律依据,当局因言入罪。

维吾尔中文在线引述海来特妻子表示,维族编辑海来特.尼亚孜周五(23日)被新疆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他的妻子热莎来提曾到法院听审,并告诉他们周五的审讯判决。

报道又引述热莎来提指,海来特.尼亚孜在法庭上承认,他曾接受外国传媒采访,但坚持没有恶意的企图,只是做了公民及记者应做的事。按照中国刑法,海来特.尼亚孜可进行上诉。

中国法律学者滕彪认为,这项判决没有法律依据,海来特作为编辑所做的属正常行为,他对当局的建议如果被采纳的话,可以避免悲剧发生,他的行为不应判刑。即使他所提供的讯息是不准确,或接受记者访问所说的话有错误,也不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完全是因言入罪。

滕彪又指,新疆当局可能重判海来特达到对维吾尔人阻吓的目的,实际上会适得其反,会导致更多人作激烈反抗。他说:而且判的这么重,完全是反人道的,也非常愚蠢,把这样一个比较温和的记者判刑,那会把更多的人推到激进的一面。

维吾尔中文在线网站创办人、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伊力哈木.土赫提,本周接受本台访问时指,海来特的妻子告诉他,案件在周三(21日)开庭,并且允许聘请律师辩护及淮许一名家属到法院旁听。伊力哈木又指,去年9月接受境外媒体采访谈及7.5事件,并撰写文章批评热比娅及新疆当时的领导人。7.5事件后,有些海外及国内的维吾尔人因此不喜欢他,因为他接受《亚洲周刊》访问时曾表示,他向当局预警7月5日将有事发生,并建议隔开维吾尔人和汉族人、保护汉族商人等办法。

伊力哈木指,海来特是共产党员,亲共的政府人物,不相信他对7.5事件起了不好的作用。据他所知7.5那天,海来特曾帮助在家附近的一名汉族遇事女孩。他一直在政府媒体工作,曾任职《新疆法制报》总编辑,并曾在《新疆经济报》担任汉文新闻版主任。

维吾尔中文在线报道,51岁的海来特.尼亚孜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人,2009年10月1日被警员从乌鲁木齐家中带走,10月4日他的家人收到当局的拘捕通知书,被捕原因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警员说是因为海来特在7.5事件后接受了多间外媒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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