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赵老先生为女儿被杀案流审高喊“苍天啊!”而后掩面 (记者CK)
轰动了旧金山湾区的一位华裔工程师涉嫌杀害一位华裔女律师的案件,由于陪审团的12名陪审员中有一位投下了无罪票,而使得审讯无效。死者的父亲——一位来自中国的老人,对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提出了质疑。那么,陪审团制度是否合理呢?我们来听听美国法学家的解释。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CK报道。
2008年7月1日,华裔工程师蔡耀华,涉嫌在一个停车场开枪杀害了华裔女律师赵霞。赵霞当时正参与起诉蔡耀华涉嫌杀害妻子的案件。根据美国的刑事案件审判的陪审团制度,嫌犯有罪还是无罪,是由陪审团裁定。陪审团由法院从当地社区的美国公民中随机遴选的12名陪审员组成,只要有一名陪审员的裁定与其他陪审员不同,案件便流审,也就是审讯无效。赵霞案便是因为第六号陪审员投下无罪票而流审。
认定蔡耀华就是凶手的赵霞的父亲赵礼生,在法官宣布案件流审后,走出法院,呼喊“苍天啊,公理何在?”问道:“11个人认定有罪还不够吗?”他质疑美国司法的陪审团制度。
图片:埃文·李教授讲解美国司法的陪审团制度 (记者CK)
他的质疑是否有道理呢?美国加州大学哈斯汀法学院埃文•李教授表示,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规定,必须12名陪审员一致认定罪名成立才能裁定嫌犯有罪,这体现了美国司法精神的首要是确保无辜者不要被误判有罪,他说:“美国有一句老话:哪怕放走十个有罪的人,也不能让一个无辜的人被错判。而这是要付出代价的,就是可能让有罪的人逃脱了惩罚。不过这体现了美国建国之父的保护人民的自由的价值观。”
赵霞案的六号陪审员曾被其他陪审员投诉,在审讯过程中打瞌睡,控方也曾要求撤换这名陪审员,但遭到法官拒绝。埃文•李教授表示,在法庭上打瞌睡,决不能成为撤换陪审员的理由,他说:“除非陪审员的错误非常严重,比如受贿,或者私自与律师接触,等等,法官很难撤换陪审员。尤其是与大多数陪审员持不同判定的陪审员,更不能撤换,一旦撤换了,上诉法庭必然将裁定的案件推翻。”
埃文•李教授指出:赵老先生固然值得理解和同情,美国司法的陪审团制度也不尽完美,但陪审团制度的根本,是把案件的裁判权交给了人民,有效的防止了政府干预司法。陪审团制度是美国宪法的一部分,想改变,怕是万万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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