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石油行业开放 民企羊入虎口(图)

新三十六条出台,被认为是引导民资进入准入行业的新努力。  

央企似乎体现出了诚意。中石油集团近日宣布,拿出海内外119个项目涉及勘探开发、炼油化工、成品油销售等,向民营企业开放,总投资高达6000亿元,希望能引入不低于2000亿元的民间资本。2010年7月29日,浙商产业投资基金在杭州正式成立。这是国内首只针对铁路投融资成立的产业基金,首期募资规模达50亿元。在这只由“国家队”领衔的浙系产业基金中,出现了民企的身影。  

有没有诚意,不在于想引入多少民资,而取决于能否建立公平的内部管理机制,让民资共同管理、分享收益。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民资进入垄断行业,并不意味着行业准入限制有所放松,而是在央企、国企领衔的基础上,由民资补充资金弹药,成为候补队员的角色。  

央企显然对于引入民资的兴趣比改良机制的兴趣大得多。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非公经济36条”,同年铁道部就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铁路向非公资本开放铁路建设、铁路运输、铁路运输装备制造、多元经营等四大领域,同时提出了包括探索合资铁路经营机制在内的七项措施。  

前车之鉴让民资寒心。  

非公经济三十六条出台后,铁道部多次表示将要尽快制定的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却迟迟未能出台。铁路体制不适应市场化运作,按照现行规定,“谁担当、谁收益”。这三项中,客货运费是最大的,但全部清算给相关路局,路网费的收益倒是全部归合资公司所有,但数额不大,而水电费是“左手进、右手出”,不会带来实际收益。目前国内铁路回报率每年不到6%,一条客运专线按现有客流量及运营收入减去成本,收回投资回报需要20年甚至更长。  

据披露,民资参建的第一条铁路衢常铁连偿还利息都困难,更谈不上赢利。由于没有铁路经营权,当初成立的合资公司如今形同虚设,市场开拓和业务发展动力不足,全国铁路网的线路调度及运价等,都必须要服务于整体,即使某一段引入民间投资,后者想要借此盈利,还是很困难的。股东们只能寄望于九(江)景 (德镇)衢(州)铁路建成后,把衢常铁路纳入到整个线路网络中去,会出现新的转机。  

曾将石油民企逼入绝境的石油巨头们向民资伸出橄榄枝,民资有理由担忧真正目的究竟是什么。浙江宁海甬石东南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樟槐表达了大部分民营企业的担忧,他称:“感兴趣是感兴趣,但自己太小,怕被中石油吃掉。”   

另专家为石油巨头们摇旗呐喊,表示石油石化项目,尤其是海外勘探开发项目,不仅需要巨额资金,更重要的是需要非常专业的技术和项目运营能力,拥有丰富经验的中石油来控股,民营企业参股分享利益,无疑是最好的运营模式。民营企业参股,不仅壮大了项目资金实力,更重要的是民营将能分享到权益油、气,从而彻底解决卡脖子问题。  

这些专家们真的能够代替石油巨头们发言,让民企分享油气经营权?到时候合资企业真的能够赢利吗?如果不能赢利,民资股东们是否可以推翻石油巨头们指派的管理层,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民资承担了风险却不能公平的分享管理权与红利,此时民资的地位会比证券二级市场的中小股东更不如,因为流动性的问题,他们认亏出局的成本较高。  

如果希望民资进入石油业与铁路行业,最好的办法是打破油源垄断、打破清算垄断,由民资建立另一套商业生态。目前的做法不涉及制度改进,只是让垄断巨头们在不失去控制权的情况下,多了一条补充资金的重要渠道。  

中国商业伦理似有突破底线之嫌。  

在行政主导的企业,制订垄断标准突破基本底线。他们屡次以企业家数,而不是以行业准入限制、以占据资源多寡、以价格游说权当作垄断的最重要标准。他们捍卫的是垄断企业的收益,满足于进入世界500强的虚幻荣耀。  

产权保障不足、安全感丧失的某些民间企业家们,满足于短期投资与收益,对社会资源进行破坏性开掘,在上市的民企中关联交易、违规担保与信息披露不及时比比皆是。  

要吸引民资,在铁路与石油下属的合资公司中,建立完全的市场体制,给予股东应得的权益,比什么都重要。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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