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里的祖母慈祥平和,有双白白瘦瘦的小脚,那时代美女的标准就端看这金莲一双。祖母生前,人人说她富贵命,嫁了祖父是位官人,而且子孙满堂,其中不乏成就辉煌的后辈,一辈子风光。
“缠小脚嫁秀才,吃白馍就肉菜;缠大脚嫁瞎子,糟糠饽饽就辣子。”那全身重量得由一双小脚支撑着,走起路来摇曳生姿,盈握在手柔弱无骨,原是古代男人最爱。而大脚丫子只能匹配大瞎子,因为瞎子看不见女人的美姿。那时候人人相信“脚下受苦一辈子享福,脚下放横一辈子穷苦。”女人想嫁好丈夫,五、六岁就得“美容整脚”,先用白矾洒在脚缝,让皮肤紧缩,然后五个脚趾扯紧,白绫布缠过四趾足背足跟,“一层比一层密,一缘较一缘紧…密密实实像捆只随时松手就会挣脱逃掉的小兔子。”“桂花巷”的作者如此生动描述,听说缠完后,脚如火炙,不到半月,脚面弯曲,有的还十趾腐烂,鲜血淋漓。
祖母之前的许多世代的中国女人,“小脚”便是她们的美梦;之后,可真成了噩梦。想到此,不禁为妈妈惊险过关庆贺,也为女儿和自己捏过一把冷汗。如果把女儿走到西藏的耐吉球鞋和祖母的三寸金莲放一起拍张照,那可就是一幅近代中国妇女史了。
女性美应由男人的品味来决定?或是由女人自己来主导界定?男人天生靠视觉,女人天生靠感觉。
异性相吸,天理自然,在男女和谐的世界里,女人理当为男人努力打扮,古时的女人努力过了,可惜古代的男士没有先见,小脚好看,却不大好用。
如果男人也曾为之努力,幼年时习文练武,不为功名故,志在谈吐温文有礼,帮起妻小孔武有力,多好。或者请他们把那像偷吃了苹果核咽不下去的喉结整型缠裹一下,不要老在中间上下滑动不安…。
当今女性是熬出头了,然而“性感就是美丽”还是全球同步的审美观。古代中国男人看的只是自家媳妇的一双小脚,女人婚前争的也只是一人投注的眼神。而现代女人,放眼望去,一片露胸露背露脐,设法隆乳填臀,在公众场合忙不迭地放电,美就要秀,仿佛不秀就是老骨董。老实讲,同为女人有几个爱看?女人还在被动努力迎合男人的视觉所好,自乱阵脚。殊不知“秀”了以后,女人又走回老路,那才真叫老骨董!
如果,女人的视野,还走不出男人视线的焦点,仍只在原地踏步,和中国古代妇女的缠小脚也没啥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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