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女儿去看病 医生的笔误让我后怕
前几天女儿脸上由于皮脂腺囊肿,长了个疖子,白天要上课没有时间,晚饭后就带孩子到离家近的二院看急诊。照例是挂号,后是等待(因为是晚上大概只有值班大夫)。几分钟后来了一位男大夫,检查了病情后,就说输液好得快,我想也是,就同意输液。问我开几天的药,我说先开三天的吧。开的是硫酸依替米星注射液。然后就是结账拿药输液。药很贵,三天的近四百元钱。输液的时候,护士把三瓶药全打开了,我觉得奇怪,就问她,这不是三天的药吗?你怎么都打开了?护士说这是一次输液的药。我说不对,大夫开的是三天的药。护士仔细的看了看病历本和处方,说没错就是一次的药。我坚持说是三天的药,大概护士也觉得不对吧,又看了看药盒上的说明再和病历本上大夫开的药方对照了一次,说没错,就是没错,这种注射液的剂量是0.15的,病历本上大夫开的是每一次1.5的,这还不够呢,一次得输十瓶。天啦,我长这么大,也生过病输过液,最多也就输过三瓶的,还从来没输过液没听说过一次输液就输十瓶的,何况还是个才13岁的孩子。我告诉护士说先别输了,等问明白了再输液吧。
那个大夫看了我女儿的病就走了,值班护士又打电话把他叫了回来,由于是晚上看病的人不多,大概他还没有忘记吧,总之是说一次只输一瓶。又把自己刚才写的病历本看了看,发现自己写错了,把用药量0.15写成1.5了。0.15和1.5,真是写的好轻松!只有小数点的一位之差,如果是买菜买米,买鱼买肉那当然无所谓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可这是治病的药啊,不是多吃一口饭和多喝一口水的概念啊。当时真的很气愤,作为医生你可以马虎一点,马虎一次,可病人呢?马虎得起吗?要是我不阻止这三瓶药输到孩子身上,后果会怎么样?想想都是一身冷汗。由于急于给女儿输液,还好没有造成不可挽回的遗憾和损失,就没再说什么。
但后来的几天心里一直很不舒服。三天后,女儿的病有所好转,又是周六,就吸取上一次的教训,专门挂了专家门诊。照例是排队等待。看专家门诊的人不少。轮到女儿了,专家医生看了看疖子,又看了看前次的处方,就说不用输液了吃西药吧,吃西药好的快,我当时还和他说,还是输液吧,输液好的快一点。专家医生坚持说吃药好的快。我心想既然医生坚持吃药好的快就听医生的吃药吧,开药前医生也问了女儿的年龄。一边开药医生还一边说叫我去医院大门口的一个私人药房拿药,说这种叫氟罗沙星的药好像只有那个药店里才有。我当时也没多想,就去买药了。药自然是贵得出奇,两盒药近130元钱。取药后,我小心翼翼的看说明,看到最后的禁忌一项:18周岁以下的患者禁用,差点晕了。平时我们看药盒上的说明,禁忌一项也有说明是慎用和禁用的,但禁用,一般人都知道是禁止使用的。作为专家医生不会不知道吧?而且还告诉过他女儿才13岁,他怎么能这样?我拿上药就去找他了,我说医生你看看说明吧,这种药18周岁以下的患者禁用。医生支支吾吾的说,是吗,那就给换一种药吧。显然他是知道这种药的禁忌事项的。我真是气得不得了,说算了,你也别给我换了,我还是把药退了,另寻高明吧。到药店自然又是一番交涉才把药给退了。心里的气愤简直就没法形容了。明明18周岁以下患者禁止服用的药物吃下去,女儿会怎么样?这到底是治病呢还是在制造病呢?真是令人不寒而栗!无奈之下只好舍近求远带着女儿到离家较远的人民医院看病,好在到人民医院就医没再遇到这种想起来就令人气愤的事。
什么悬壶济世?什么治病救人?感情病人不是他家的亲人,管你的生死事大。金钱才是最主要的。
事情虽然过去好几天了,但心里还是很气愤这些轻视人命的不负责任和一心只想要钱的医生。把这两次的看病经历写出来,也提醒朋友们以后要是身体不舒服不得不去看病,尤其是带孩子去看病的时候,千万细心一点。我的一个朋友的孩子,两年前就是由于一次输液事故导致股骨头坏死,到处寻医问药,钱花了不少,气受了不少,病不见好转。才刚刚二十岁出头的大小伙子,就不得不杵着拐杖行走,把不良医生告上法庭,由于个人举证无力,官司一再败诉。一家人的幸福指数瞬间就从天堂掉到了地狱!谁之过啊?!谁之罪啊!
- 关键字搜索:
-
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