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温州地方法庭作出一次死刑判决。(法新社照片)
杀害情妇后分尸并抛尸灭迹的原温州市瓯海区委书记谢再兴,日前已被执行死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命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29日下午对谢再兴依法执行死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
内地报道指,谢再兴于去年11月15日因故与被害人邵颂乔发生争执时,采用捂嘴、扼颈等手段致被害人死亡。谢再兴杀人后分尸、抛尸灭迹,犯罪情节严重,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8月3日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谢再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谢再兴不服,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驳回了谢再兴的上诉,并将死刑判决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判决并发出了执行死刑命令。
据报道,1962年出生的谢再兴先后担任过浙江台州市天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以及三门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2006年7月被交流到温州市瓯海区任区委书记。而1977年出生的被害人邵慧灵,是浙江省三门县人,曾任团三门县委副书记、书记。期间,谢再兴在三门县委任副书记、代县长、县长,两人系上下级关系,并进一步发生亲密关系,长达七、八年之久。
去年11月间,邵慧灵突然失踪。其家人向谢追问邵的下落,但是谢再兴却称他也不知情。邵慧灵的姐姐怀疑妹妹的失踪可能与谢再兴有关,遂多次向省纪委举报,引起高度重视。今年3月28日,谢再兴被省纪委“双规”后,很快交代了自己的杀人行为。
据谢再兴的交代,因他在瓯海区担任区委书记期间有了新欢,引起了邵慧灵的怀疑和嫉妒,两人产生了矛盾,最终,谢再兴杀害了邵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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