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彪律师的维权之路(上)(图)
滕彪
为政治文明及格线而奋斗
滕彪律师1973年出生于吉林省桦甸县农村。郊野为甸,桦甸便是长桦树的郊野。听上去视觉感觉不错,却是个很穷的地方。“我家又差不多是村里最穷的一家。从小直到高中毕业最大的感觉就是穷。姐弟4人,从来不想新衣服。一件衣服都是兄弟几个次递穿,要不就是拾亲戚家孩子的旧衣旧鞋穿。我经常是大年三十鞋底掉了,衣服上有洞。就是这么过来的。”在滕彪20岁以前,滕家的主食就是玉米面饼子,有时会掺点儿白面,平均一个月吃不上一次大米白面。因祖母、母亲生病,家里负债累累。“有一次开学要交60元的学费,家里拿不出来,我妈不得不到别家借钱。”直到1990年或1991年,家里才买了一台电视机。
滕彪的家在农村,但他的父亲的职业并不是农民。滕父读过美术专科,是镇政府文化站教画画的老师。与当地的农民一样,农忙时他也要做各种农活。“我爸爸的人生态度对我影响很大。他热爱大自然,心态平和。他也热爱生活,爱好广泛,有多方面的艺术天赋,拉二胡、写书法、画画等等。平时地里农活很多,可是晚上他还要画画,画速写,我在旁边看。每年春节用毛笔写春联,我们很小,但也跟着他写。爸爸和别的底层人不一样,他从来不打骂孩子。像我这个年龄的孩子,没有挨过家长打的很少,我爸爸却从来不打我们。我们拿毛笔乱写乱画,他也不阻止。我的书法就是小学时跟父亲练成的。”
从小到大,滕彪的学习成绩一直是年级最好的。不过,他的其他能力低得出奇,很大了还系不好鞋带。读初中时,有一次舅舅来了,滕彪开口叫“姨夫”。舅舅还特高兴,因为此前这个外甥本是什么也不会叫的。那时,村里的孩子辍学的很多。“我爸我妈说,再穷再累也要供我们上学,我们想读到什么时候就读到什么时候。尽管经济压力很大,我哥我姐都读到高中毕业,我弟弟也读到硕士毕业。”初中毕业时流行考小中专,成绩最好的学生差不多都考小中专去了。滕彪却不想考小中专,而选择考高中,高中毕业后考进了北京大学法律系。“我在北大连续呆了11年半,本科5年,硕士3年,博士3年,为完成博士论文又延了半年。2003年初获得博士学位后,到中国政法大学教书。”
二、北、大、火
大学阶段是滕彪的重要人生转折点。“如果我读的不是北大,我的人生轨迹可能就完全不同。北大还是比较宽松的,各种思想在那里碰撞。我读的是法学专业,但我经常选听中文、历史、经济等专业的课。中文系钱理群教授对我有比较大的影响,我连续几个学期听他的课。实际上我比较喜欢文学,是个文学青年,写诗。中学时就开始写,后来都让我烧了——呵呵,看不上眼了。我姐我哥也都是文学青年,经常在地方报纸上发表一些东西。”
“北大法学院的贺卫方、朱苏力等老师,对我的影响也不小。尤其是袁红冰老师,给我们大二的学生上刑事诉讼法,他的课有一种特别的魅力。他们都是有使命感的老师,点燃了我们的理想主义激情,对我们那一拨学生有着不同凡响的影响力。那时我总是被一种神圣的使命感推动,虽然自己并不清楚自己的使命究竟是什么,但内心有一个很大的理想,要做大事,要朝内心理想的方向努力。当初报志愿时,我也不知道学法律是为了什么,想不到学法律对于中国社会转型,对于自己的人生道路,会有如此重要的影响。”
大学三四年级的时候,滕彪心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职业理想轮廓,即从事学术研究,成为一个在思想上有影响力的人,通过自己的思想成果改变外在社会。那时他读的书很杂,专业书之外,鲁迅、哈维尔、龙应台、李敖都读。对滕彪后来影响最大的是哈维尔。“哈维尔最重要的一篇文章叫《无权者的权利》,其中的想法太切合中国实际了。他对当时捷克普通市民心理的分析,对捷克社会民主运动状态的分析,可以说与中国完全相同。哈维尔最重要的思想,一言以蔽之就是要生活在真实之中。这句简朴的经典给我的影响很大。在中国,无论你从事何种职业,要想生活在真实之中是一个很不容易的事情。此前我也一直努力与身边的平庸和谎言抗争,但是在接触哈维尔之前,它并不是一种有体系的抗争。”
1989年“六四”的时候,滕彪读高二。“通过看电视知道‘六四’,但是一个小县城里没有更多的信息,也没有更多的各种传言,只有官方一家的电视信息渠道。那时我没有花太多时间去想这件事,包括很多其他的事情,如各种社会热点事件、国家大的变化等等,我感觉跟我没关系。或者说,不是没有关系,而是说这些事情要等我上大学之后才去想,才去参与。只有考上大学才有资格思考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当时我的心态就是这样的。到北大后,第一年在石家庄军训,开始听到北京同学讨论‘六四’的信息,但还不太多。到1992年,北大校园里这种信息就多起来了。一些流亡海外人士的回忆录,各种反思‘六四’的文章,越来越多地在北大校园流行。”
1993年北大95周年校庆,校团委宣传部要滕彪和另外一个同学创作一幅漫画来配合校庆宣传。滕彪画的漫画上有火有刀,倒过来看则是北、大、火三个字。“当时整个北大乃至全社会都缺少一种阳刚之气,思想界非常沉寂,我觉得太沉闷了。画了漫画,我又写了一篇校庆宣言,大意是说北大作为一个有自由民主传统、肩负国家重要责任的一个大学,现在应该做出点什么事情,来改变这种沉闷的空气。简言之,北大应该有所作为。我用毛笔写了一张很大的海报,文配画,贴了出去。3个小时之后,那张海报被撕掉。很快查到是我弄的。我被叫到学校保卫部,部长直接对我训话。他提了魏京生等人,说‘和那些人相比,你差远了,你太嫩了’。的确我很嫩,但是我觉得做这类犯忌的事是一种挑战,很好玩,很有意思。我班的其他一些同学做得更大,把圆明园画家村的画家请到北大三角地搞非常现代的画展。当时流行校园民谣,他们还请一些民谣歌手到北大搞烛光晚会。虽然北大与其他大学比起来还是比较自由开放的,但是远未达到我心中北大应有的样子。它应该肩负起整个国家的责任,应该更多地参与社会,不应把校园搞得官僚气弥漫。可以说,我是从那张海报开始反思这个体制,开始与体制抗争,开始从事体制不太容忍的事情。”
那时北大法学院的毕业生找工作不难。有些同学毕业去了大企业,如民航、石化,有的去了法院,但滕彪不喜欢那种按部就班的工作。本科毕业时本来有机会去吉林省委组织部,硕士毕业时可以去检察院、纪检委之类,他都没有去。一些亲朋好友为他惋惜,说北大毕业生,这么亮的牌子,这么高的学问,应该到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组织部之类的机构去。这么好的工作,不应该放弃。“但是对我来说,想都没想,完全不喜欢,完全不适合在那样的官僚机器上工作。我认为我还是要坚持走自己的理想主义道路。”
三、他和他的学生
“我从第一次上讲台开始,就努力与学生建立一种完全平等的关系。我告诉我的学生,我们之间不是教和学的关系,不是我知道得多、你知道得少、我告诉你你才知道的关系,而是一个相动交流的关系。你可以随时举手,或不用举手就可以打断我、质疑我。每次课,我差不多都要留一半或接近一半的时间让学生提问,采取启发式、对话式教学。学生也比较喜欢这种方式,我至今都采用这种课堂教学方式。”
学生对滕彪的质疑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商榷式的,一种是戴政治帽子式的。商榷式的,学生认为老师跟他的想法不一样,针对老师的观点提出自己的考虑。少部分学生思维和表达方式陈旧,给老师扣帽子,比如在西藏、新疆问题上,说老师附和反华势力。“还有学生说我对政府的批评完全没有道理,或认为我的想法对学生影响不好。”
“凡遇到质疑,我就跟学生讲道理,传道授业解惑。比如我说,这是我个人的看法,我不会把它强加给你,你有不接受的权利。不一样的观点并不就是附和反华势力,也与爱不爱国完全没有关系。什么是反华势力?什么是爱国或不爱国,这些都是问题。事实上这些学生需要最基本的知识启蒙,比如关于党、国、政府的区别,关于知识分子的职业品格和职业特征,他们缺乏起码的概念。我告诉他们,知识分子应该是一个独立的批判者,而不是政府的传声筒和马仔。通常,最后学生是能认同我的观点的。影响了学生的思想,会很有自豪感或成就感。”
每一学期也会有不少知音学生。“他们非常活跃,愿意了解我做的事情,对整个社会的看法也与我的比较接近。这些学生听课非常认真,那种完全倾听、完全思考的神情,我永远难忘。对于一个教师来说,没有比这更大的收获和享受了。为了这些学生,我也一定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准和思想水准。这些学生搞社团活动,或自己写文章,或遇到某些具体问题,都会打电话、发邮件咨询我,与我进行私下交流,毕业之后还经常与我保持联系。”
“这几年做人权案件、敏感案件,经常被学校警告。有时不得不做一些让步,为的是能够保住这个讲台。我非常熟悉、非常相信我讲的东西,学生听得认真,我也有成就感。有不少文科教师,他们自己对自己讲的那套东西就完全不相信,十几年没有更新过自己的教学内容。自己不信自己口中说出的话,自己对自己的工作没有乐趣,对这样的东西,学生岂能有兴趣、有信仰?学生来上课,只是为了应付点名,为了拿学分;到课堂上,看短信、睡觉,这种教学是完全没有成就感的。”
四、孙志刚事件带来人生转轨
在博士毕业之前,滕彪与校外社会几乎没有什么接触。“那时与访民没有联系,也没想过与他们联系,没这个机会,也没这个意愿。”2003年4月发生的孙志刚事件,把滕彪推上公众注目的位置,大大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他与读博士时的两位同学许志永、徐江三人,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废除暂住证制度。在封建时代,老百姓向政府官员上书或喊冤是被鼓励的,可是在共产党时代,许多时候上书和喊冤几乎是犯罪甚至是造反的同义词。“上书前我们想了,即便因此被学校处分或开除,这个事也要做。当时正是非典非常严重的时候,我们就通过邮件和电话联络。”三人不仅没有被各自供职的大学开除,反而成了媒体上的名人。不过,三人的学校虽然没开除他们,但滕彪和许志永的博士导师朱苏力教授却似乎把他们开除出了师门。此后,凡有滕彪和许志永出现的师生、同道聚会,老朱拒绝参加。朱教授大约希望他的学生做书斋学者,不要干这些出头椽子的事。
孙志刚事件是一个标志性的维权事件,2003年底,有媒体称这一年是中国维权行动元年。此后,维权运动波澜迭起,“维权”一词开始成为时事关键词。“2003年的一系列事件给维权运动奠定了基础,或者说互联网时代的维权运动是从那开始的。孙志刚事件是一个少见的官民互动维权成功的案例,但它只此一例,无法模仿,不可复制,构不成一个维权模式。它最后的那个结果,有太多的偶然性在里面。后来那么多维权行动,孙志刚事件的结果没有重现。”
孙志刚事件之后,滕彪等三个博士出名了。各地很多访民寄来信件和材料,还有些人打来电话,请求帮助,冤案信息源源不断地汇聚过来。“为因应形势,我们成立了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许多法律工作者也参与进来。为什么这个时候会有这么多的法律工作者参加进来呢?此前对社会公共问题发言最多的是经济学家,如茅于轼、张曙光、周其仁、张惟迎、盛洪等,许多公共事件都是他们在发言。后来逐渐发现,很多问题单从经济角度是谈不下去的,必定要涉及政治制度、司法制度问题。所以,90年代末期之后,在公共事件的讨论中,法律学者的声音越来越大。直到现在,在公共事件里,法学领域的专家、教授和律师的声音都是最突出的。这是中国社会转型的一个必然现象。”
“公盟刚成立的时候,很多人对我们寄予非常大的希望,认为我们能量很大。实际并不是这样。我们能做的非常有限。绝大多数案件,我们并没有能力改变其判决结果。我们能提供援助的案件也仅占到达我们手里案件的1%-2%。我们只能挑选那些有一定社会影响、具有制度典型性的案件去做。比如宗教自由、计划生育、拆迁、公权力的使用、公民受教育权等方面的案件,涉及刑讯逼供、酷刑、死刑的案件,等等。我们希望通过办理个案,推动中国社会某个方面获得进步,这样就可以事半功倍。”
我们选择介入的多数案件,从判决结果看,不能说是成功的,但又不能说是完全失败的。在办理的过程中,我们发起一系列讨论,通过公众舆论改变观念和人心。比如关于外籍人口在北京的教育平等权问题,我们开了几次会,接了几个案子之后,就有很大进步。我们最关心的不是案件当事人个人的命运,不是某一个案的具体结果,而更看重同类问题的总体解决。有些情况,比如法轮功案件或一些政治案件,无论谁介入,以什么方式介入,判决结果都是一样的。但是我们可以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良心犯无辜,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案件的意义,这也算有成果。还有些案件,虽然败诉了,或久拖不决,但是当事人却可以因我们的努力而得到一些好处。比如拆迁类案件,通过立案、开庭和网络媒体推助,虽然无法根本改变法院判决,却往往可使当事人拿到更大的利益——原来每平米补3500元,现在则可能是4500元或5000元。有人问我,接触这么多的案件,基本上都是败诉,你不对法律失望吗?这涉及到我研究的法理学。法律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具体的法律条款,一个是法律所代表的永恒价值,如正义、公平、理性之类。即使我们不能在具体法律条文上获得胜诉,可我们毕竟在为法律所代表的永恒价值而奋斗,对此我从来没有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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