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宪法规定,国有资产属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人民所有。但从一九九三年至二OO九年的十七年期间,据官方不完全统计,国有资产流失已逾十二万亿元,且都流入到中共高层官僚资产阶级的私人腰包。
官方统计国有资产流失逾十二万亿元
国家宪法规定,国有资产属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人民所有。但从一九九三年至二OO九年, 整整十七年,经官方机构的不完全统计,流失的国有资产逾十二万亿元。 这还是指有形的资金、资产,而无形资产的流失,则更是无法计算。
官方顶级智库──国务院发展中心、国务院研究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三大机构,联合调研、考核,费时五个多月,统计出上述天文数据。
国有资产流向何处?
十七年,十二万亿元国资流失,平均年流失七千零五十八亿元。这些国有资产大部流入到下述官僚资产阶级的私人腰包中去:(一)原党政、国家部门官员转变为企业老板、高层主管;(二)官场内部侵吞、侵占, 其中包括党政、国家机关部门开设小金库和账号;(三)民营企业主,民营企业资产值一千万以上的,有百分之八十六来自党政、国家机关部门高级干部的亲属;(四)境外、外国企业、港澳台企业及名义上中外合资企业的高管层。
十二万亿元相等於
十二万亿元相等於二OO九年国民经济总产值三十四万亿元的百分之三十五点三,是二OO九年国家财政总收入六点八万亿元的一点七六倍,是二OO九年中国第一经济大省广东省国民经济总产值的三倍多。
十二万亿相当於全国国企有形总产值五十二点六二万亿元的百分之二十二点八,是二O一O年中共“三农”总投入八千一百八十三亿元的十四点六六倍,是二OO九年全年投入教育经费四千三 百二十余亿元的二十七点八倍。
十二万亿元相当於全国八亿农村人口四年零两个月的总收入(二OO九年八亿农村人口,人均年收入三千五百三十元)。
国有资产出售、转让及宣布破产状况
国资委在二OO八年十月一份调研、复核某国有企业出售、转让、兼并清况的报告中指出:当年是犯了过急、过快、求解脱的思想指导失误,把能尽快出售、转让及宣布破产作为思想解放、经济转型来鼓励。该报告更指出:国有企业出售、转让的价格,是有形资产价值的百分之二十五,有的甚至是原有形资产价值的百分之五不到。一批被鉴定为废矿或缺乏开采价值的矿山 出售、转让价格是原估值的百分之十 甚至百分之二!
典型国有资产流失事例
(一)东北三省原有一千七百三十多间国有大中型重工业及矿山企业,时资产值二千六百二十多亿元,其中一千三百五十多间合并、转让、出售(自动倒闭),总共只作价一百零七亿三千八百多万元。
(二)上海市棉纺、毛纺企业产值至八十年代中期占全国棉纺业的百分之三十、 占全国毛纺业的百分之四十,九十年代中期完成合并、 转让、出售(自动倒闭)、合资等,资产流失损耗时值七百三十多亿元, 一百一十二万棉纺、毛纺、丝绸业职工下岗、待退休。
(三)二OOO年初,山西省、湖北省先后出售、转让年产五万吨以下煤矿三千七百五十多座,实际市值超过五万亿元,但在出售、转让时只作价一千零八十一亿三千万元,不到实际市值的五十分之一,而已其中有三成煤矿的年产量超过十万吨。
(四)稀有金属矿、稀士,至二OO九年底,二十五种稀有金属矿出口累计五百七十七万余吨,出口价仅为国际市场价的百分之三十,稀土出口累计二十八万七千多吨,出口价仅为国际市场价的百分之十八于百分之二十五,两类亏损、流失七千二百多亿。
制度腐败导致国家资产、资金流失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玉台,在研讨会上说“法制、机制落后、滞缓,导致国家资产、资金以天文数字流失,如不能有力遏制、改变,这笔账够沉重,谁也承担不起,而且是国家灾难。”
中共一党专制独裁,长期实施党禁报禁,依靠军警治国加喉舌欺骗宣传,不容许任何不同的声音,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才是导致各级党政官员及其子女亲属公然呱分、鲸吞国有资产资金的总根源。中共不解体,国有资产必然会被官员们继续瓜分、鲸吞下去!这就是今天中共处心积虑急欲向全世界推销的所谓“北京共识”、“中国模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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