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日报报导,9月12日下午4时许,四川省资阳市周祠坝菜市场5岁女孩干娟娟(化名)从妈妈手里拿了2元钱去买饼干。去了没多久,娟娟的妈妈就接到一个电话说孩子摔倒了,摔得不轻。打电话的人说,孩子突然倒在了他家门口,他就问孩子知不知道父母电话,孩子说出了妈妈的电话,再问孩子怎么了,说被车撞了。娟娟的妈妈迅速赶到事发地,发现孩子脸色苍白,赶紧送到医院抢救。经检查,孩子肝脏破裂,生命垂危。第二天,因伤势过重,娟娟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报警后,警方迅速赶到娟娟倒地的现场,现场位于菜市场街边,没有任何人看到孩子被车撞倒。从现场看,孩子倒地的地方不是车祸第一现场。查看事发路段监控录像,所有过往车辆均无肇事迹象。孩子是怎么被撞倒的?是在什么地方被撞倒的?肇事车是什么样子?一时成了个谜。
9月13日,同村村民朱某告诉娟娟的爸爸,出事那天下午,一辆车牌为川M76905的小货车在事发路段倒车,将公路边一个小女孩撞倒后跑了。朱某还说肇事者李某是他老婆的亲戚,他了解李某的情况,李某家里有钱,拿出二三十万没问题。 “李某说了,愿意私了,前提是不去坐牢。”
娟娟的爸爸一再问朱某所说的是否事实,朱某说亲眼所见,娟娟的爸爸还专门录了音。当天,这条录音就被提供给警方。警方核实发现,川M76905车车主确实是李某,但事发时李某远在山东,而且车辆早已报废,根本不能启动。那么,朱某所称李某愿意私了又是怎么回事?警方直接找到朱某,朱某说他喝醉了,就开玩笑编了个故事,没想到孩子的父亲当真了。
警方调查川雁机械厂门卫,门卫表示没看见过小女孩,也没看见任何车辆在厂内外肇事。警方要求门卫在调查询问笔录上签字,门卫拒绝,理由是“什么都没看见,没有签字的义务”。
9月25日,有人反映一个小女孩从川雁机械厂门口往家走,之后就倒在了回家路上。据此,警方传唤川雁机械厂门卫及负责人,终于掌握了川雁机械厂驾驶员王某肇事逃逸的事实。
王某接受警方询问时,一开始拒不承认肇事,最终交代了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
王某交代,他那天开川MD1098微型小货车进城买材料,回厂后将车停在门口。与门卫说了几句话以后,就准备驾车离开。上车启动时,因与旁边晒玉米的两个熟人打招呼,没有注意到车后有人,倒车时将一个小女孩撞倒。王某停下车,扶起小女孩,见没什么大事,就让小女孩回家。小女孩也没说什么,就自己走了。这个情况,门卫及晒玉米的那两个熟人都看见了。王某后来得知,小女孩不幸身亡,又听说有人检举川M76905号车,而且小女孩家人一再表示要追究车主李某的责任,王某就侥幸地认为,既然小女孩家人都在追究李某的责任,自己就没必要承认了。
事实证明,这起肇事案的目击者在警方调查过程中均接受过调查,但却无人说出实情,包括拒绝签字的门卫。为什么无人说出实情,原因是这些人均与王某熟识,怕说出来得罪王某,因而都替王某隐瞒。
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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