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听凶信,做父母的如雷轰顶
11月28日(周日),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原吉林市铁路中学)高二四班女生谭天慧在教学楼上自习,16时45分,同学打电话称,1楼大门已锁,让她从窗户跳出去。16时48分,监控录像显示,她推了推教学楼大门,发现出不去,转身离开,但她没有离开学校,而是神秘失踪。
“16岁女生谭天慧死了,是被学校一名员工害死的。”所有人听到这个消息无不义愤填膺。昨日10时45分,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通知谭天慧的父母,谭天慧确已死亡。在尸检中心,谭天慧的尸体上身赤裸,脚被牛仔裤缠住。据知情人透露,11月30日21时许,嫌犯薛小林(音)向警方自首,在他的指认下,警方在地沟里找到死者尸体。目前,薛小林已被刑拘。
事发学校加强了防范
“案子破了,凶手已到位,是学校的员工,先奸后杀。”昨日(12月1日)清晨,记者接到知情人打来的电话。
8时50分许,记者再次来到事发的田家炳高级中学,学校的伸缩门依旧紧锁,偶尔有学生进出,在门卫室登记非常严格,不但签姓名,还要求记手机号码。
记者拦住一名高一女生,询问她有没有听说谭天慧遇害一事,她表情惊恐,连连表示没听老师说,“要是出这事,我都想转学了。”
一名高三女生的家长徘徊在校门口,准备给孩子送钱,也表示没听孩子说这事。
9时许,谭天慧的父亲谭中全满眼血丝、一脸疲倦地走出校门。“好几天没回家了,昨晚,校方安排我和天慧妈妈在校长办公室住的,来了好多警察,还派了两条警犬搜寻,但是还没找到呢。”他的眼神又黯淡下来。
“警察有没有告诉你最后的调查结果?”记者试探性地询问,“没有,昨晚警方又给我们录了一遍笔录,是吉林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他们说今天可以帮我们把天慧的手机通话记录调出来,那上面也许会有线索。”
一会,谭天慧的母亲王春艳也从学校走出来,她也毫不知情,只是说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的民警让她们夫妇去抽血样。
据谭中全回忆,天慧从小就是一个爱学习的孩子,性格有些内向,很乖,没有不良嗜好,从来都不用父母操心。“我姑娘很孝顺,每次我和她妈过生日,她都提前想着,攒钱给我们买礼物。她很少上网,偶尔上网还给她妈打电话‘请示’,怕她妈生气。”谭中全说,女儿身高1.78米,这么好的身高优势,她也不爱好体育,也不想当模特,“她是学理科的,只有一个愿望,考入厦门大学。”
闻听死讯家长崩溃了
10时45分,谭天慧父母互相搀扶、踉踉跄跄地从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走出来,“死了,孩子死了,被人杀了。”王春艳崩溃了,情绪失控、语无伦次,眼神空洞。谭中全不住抹眼泪,绝望地给亲友打电话:“天慧死了,死了。”他似乎要释放所有悲痛,大声咆哮着,反复地重复这句话。
王春艳一直没哭,面无表情,却让人心里发冷。“我早就预料到我女儿被害了,我刚到学校时就判断出她根本就没出教学楼,我当时建议警方搜搜暖气地沟,他们说不可能藏那,但只有那能藏人啊。”王春艳喃喃地说。
“我以前就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一定要最后见见我的女儿,我还想问问杀天慧的凶手,我姑娘怎么惹你了,你为什么非要置她于死地啊。”王春艳悲恸欲绝。
缓了半天,王春艳恢复了平静,自己念叨:“11月28日中午,我给天慧配隐形眼镜然后我们吃饭,她可高兴了,进校门之前还回头冲我笑,那笑容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妈妈来看你了,你冷不冷啊”
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解剖尸体通知书写明:“我局正在办理的2010年11月30日谭天慧死亡案,需要确定死者谭天慧(女,16岁)的死亡原因,决定于2010年12月1日10时在吉林市公安局尸检中心对其尸体进行解剖检验。”
据了解,谭天慧父母是吉林市桦皮厂镇平安村的农民,均为38岁,靠种地为生,家里条件一般,只有天慧一个女儿。
随后,记者同谭天慧父母来到吉林市公安局尸检中心,掀开白布,谭天慧的尸体露出来,脸上、脚上全都是血迹,身上多处瘀伤,上身赤裸,外衣盖住胸部,牛仔裤紧紧地缠住脚。天慧的表情狰狞恐怖。父母见到女儿尸体后,一下子扑上去,大声喊着:姑娘啊,你死得太惨了。”紧接着,天慧的母亲王春艳开始不哭不闹,静静地擦拭着女儿脸上的血,自言自语说:“妈妈来看你了,你冷不冷啊。”
家属强行将她抱出去,接着10多名家属也赶来,现场哭声一片。
嫌犯系学校后勤人员
据了解,此案最初由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民主派出所处理,昌邑公安分局古局长签字督办此案,后由于案情重大,此案已经移交吉林市公安局刑警3中队和刑警大队重案中队。
据知情人介绍,11月30日21时许,田家炳高级中学一名叫薛小林(音)的男子向警方自首,薛小林,35岁,是学校一名后勤人员,在学校工作已经七八年时间,他承认是他杀害了谭天慧,拽到厕所里先奸后杀。当日22时许,在薛小林带领下,警方在该校教学楼暖气地沟中找到谭天慧的尸体。“我们已经把他列为重点嫌犯,准备12月1日早上去逮捕他,当晚他和家人商量后,主动自首了。”一民警说。
另据了解,薛小林的作案地点是在学校厕所,先奸后杀,然后把她放入学校的暖气地沟里。
校方有不可推卸责任
记者电话采访了田家炳高级中学的李连忠校长,他表示,“我正在开会,对于此事不清楚,警方已经介入,你们去问公安局吧。”李校长强调,公安局在办理这个案子时,并没有通知学校,包括晚上到学校排查,也不用学校的工作人员跟着,所以大家都不清楚怎么回事。“如果学生确实是在我们学校被工作人员杀害的,那我们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李校长最后说。
据吉林市明达伟业的张律师说,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的这起事件,学校有责任,而且有很大的责任,在管理上就有过错,当天是周日,学校教学楼被占用成考场,学校老师应该给住宿生找上自习的地方或者是妥善安排,存在漏洞。学生被学校员工杀害,刑事案件中,凶手承担第一责任,包括民事赔偿,如果凶手无钱,家属可向学校提出赔偿。
吉林市教育局安全处刘天水处长称,“他11月30日晚上得知此事,怎么处理学校还没有最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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