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哪来的?” -- 移民对居住国的认同

加拿大环球邮报上月刊登了一系列关于多元文化和公民意识的特稿,这系列以及美国媒体和万维诸篇关于9/11 遗址是否应该修建伊斯兰文化中心的争议性的报告,和最近的美国,加国选举,再次把国家认同,文化,种族和公民意识的话题放置在两国人们的视觉里。

环球邮报的专题系列里有一篇以《是哪来的?“一个对种族和血统没有特别意识的国家来的”》为题的文章,抓住了我的兴趣。文章的作者Aisha Khan 是巴基斯坦裔多伦多律师,她这篇具有代表性的文章所描述的经历和感受,是许多我认识的第二代移民很准确的写照,所以把文章译成中文(兼编辑),贴出来和大家共享。

你是哪来的?“一个对种族和血统没有特别意识的国家来的”

Where am I from? Where race shouldn’t matter

作者: Aisha Khan

我是70 年代出生在多伦多,巴基斯坦移民的的女儿。我父亲比母亲先登陆多伦多,他来加拿大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并逃离巴基斯坦社会固有的不平等。我母亲是个包办新娘,出嫁后这位十几岁的新娘随着丈夫来到异国他乡的加拿大,开始了寂寞孤单的移民生涯,那个时候加拿大还没有很多巴基斯坦移民,母亲除了她的包办丈夫之外谁也不认识。

我是独生女,对男性主导,重男轻女的巴基斯坦家庭这是不寻常的。我父母从小就对我灌输独立和自由的思想。年轻的时候,我们在家里穿的是南亚《沙丽克米兹》传统服装(shalwar kameez - 图),说的是乌尔都语,吃的是母亲的巴基斯坦传统菜肴。可是在家外,我总是穿着“正常”的流行西方衣服,和“正常”的加拿大小孩一样带三明治午餐上学。在公共场合我的衣服没有浓烈的咖喱或东亚食物的气味。像许多移民的孩子,我是这样在一个东西方文化对分的环境里长大:传统巴基斯坦文化在家中,主流文化在家外。

 

《沙丽克米兹》传统服装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渐渐吸纳了加拿大多元文化的影响,母亲开始尝试做意大利和中国菜,我们开始在家里讲英语,一起看好莱坞和宝莱坞电影。(宝莱坞,Bollywood,印度孟买的电影城,名称来自 Bombay (孟买旧名)和 Hollywood (好莱坞)两个字的缩写。)虽然看起来这不是很大的变化,这却是我和家人开始被我们新的巧妙的多元文化家园潜移默化影响的作用。

中学毕业后我考上了法学院,同时我遇到了我后来的丈夫(他也是有色族裔人 -- 巴基斯坦和菲律宾混血儿),之后我们搬到了堪萨斯城,在堪城我们生了两个儿子,为了让儿子在丰富的多元文化环境里长大,我们决定回去多伦多。我坚信,除了加拿大,没有任何其他国家能够在孩子们很重要的成长时刻给他们一个这么丰富,多种多样,不同观点的生活环境。

今年九月孩子们开始在一所新学校上学。有一天和孩子们谈天时,七岁的儿子告诉我已经有人问他是哪儿来的。我问他,“你怎么回答?”“美国,”他说。“他们嘲笑我;他们说,看你的棕色皮肤,你怎能是美国人?”这一事件把我给愕了。在什么时候,我们的肤色才会不再重要呢?是否要等到我的孙子和曾孙那代?是否只有他们与白皙的皮肤的人结了婚,他们的孩子有浅肤色的时候,我们的族裔和血统才不再这么重要呢?

对我儿子,做个加拿大人是他的向往,巴基斯坦只是他祖父母的出生国。他从小热切相信他是加拿大人。和其他世世代代在这里生长的人一样,他骄傲地唱 O Canada!(加拿大国歌)。他只接受一个称呼:“加拿大人”,把他挂上任何其他“标志”(如“巴基斯坦人”),等于告诉他,他不是加拿大人,他没做加拿大人的权利。

和其他加拿大孩子一样,我的儿子讲英语,能跆拳道 (tae kwon do),打网球和游泳。他热爱电视剧 Star Wars《星球大战》。上周他在学校参加了慈善募捐活动《特里·福克斯义跑》(*)。 除了福克斯,还有谁更能象征加拿大的精神呢?

是的,我珍惜我父母的文化和美味佳肴,我欣赏美丽的乌尔都语诗歌,我父母的文化让我做个更好,更完美的人,但并不减少我实质上是个百分之百加拿大人。我很喜欢意大利 Espresso 咖啡和意大利脆饼 (biscotti) ,但这不表明我是意大利人,也不影响我对加拿大的认同。这就是我们加拿大多元国家的特征。我们可以用我们丰富的文化背景,创造了一个新的加拿大“定义”,而这定义不是以肤色为本的。

后记。。。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之间的分界线,让移民很容易有了认为这两种认同相互抵触的错觉。但在文明的多元国家里,人民没有必要为了认同国家而放弃文化的认同。就如一个婚姻里的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可以分享一个理想,共同建造一个美好的家园,一个国家的不清一色,不同族裔和文化背景的人民也可以同一个时刻都是忠诚的国民。这就是这篇文章的真正含义。

*)注:《特里·福克斯义跑》(Terry Fox Run) -- 全世界举办的“希望马拉松”起源于加拿大,是为癌症防治研究募捐,非竞技性、群众性的义跑活动,其目的在于为癌症研究募捐,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癌症研究事业,进一步促进癌症治疗研究的发展。

福克斯于1958年出生在缅尼托巴省的温尼伯的普通家庭。他是马拉松运动的爱好者和积极参加者。福克斯不幸18岁时被确诊患了骨癌,并于1977年右腿被截肢。 1980年,福克斯决定从东到西跑步穿越整个加拿大,为癌症研究募捐筹款。这项名为“希望马拉松”的计划鼓舞了全加拿大人民。但在9月1日,在历时143 天、长达5373公里的长途跋涉后,病魔迫使福克斯在安大略省的桑德湾市停下脚步。那时福克斯已病入膏肓,癌细胞已扩散到全身。10个月后,即1981年 6月28日,年仅23岁的福克斯与世长辞,怀念他的人们,决心继承他的遗愿,在全世界上完成他未尽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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