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媒:中国公众对反腐败满意度70%?(图)


2006年天津一次民众抗议,反对与地产黑幕交易有关的腐败行为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发布首份《中国的反腐败与廉政建设》白皮书,其中称,中国公众对反腐败的满意度已上升至七成,对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满意度达到八成。知名媒体人李大同表示,这简直“一派胡言”。 

这份12月29日发布的白皮书援引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民意调查结果,称2003年至2010年,中国公众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成效的满意度从51.9%上升至70.6%;公众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比例,从68.1%上升到83.8%。报告称,国际社会也给予积极评价。

中国知名媒体人李大同评价说,这是“一派胡言”:“现在中国的贪污腐败,已经像中国的矿难一样,大家都麻痹了,根本不抱任何希望。它还满意什么满意?无官不贪!随便一本日记被抛出来,就是一个贪官冒出来;随便手上戴着一块手表,就是一个贪官。哪有不贪的?它简直是胡说八道。”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说,这要看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样本是什么人:“比如说,如果它是从中央党校干部班上调查来的,那对反腐败的满意度有可能是100%,因为调查对象都是官员。如果是网络调查,那对反腐败的满意度有20%-30%就不错了。如果是街头调查,或者在工人农民中调查,反腐败的满意度可能不会很高。据我感受,普通老百姓对反腐败还是相当不满意的。这当然是我个人的感受,以及从网上的留言、身边的人和事,他们的看法几乎没有见到过说是对反腐败满意的。”

德国之声记者未能在中国国家统计局网站上找到相关调查样本的信息。

“当局什么时候支持过?一律是打压的”

白皮书中提及公民社会及媒体对反腐败发挥的作用。书中说,中国重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新闻媒体披露各种不正之风和党政机关违法违纪问题。不过,白皮书中也写道,同时加强对舆论监督的管理、引导和规范。那么,媒体这些年来在反腐败问题上的报道尺度是否有所放宽呢?

李大同说:“媒体政策它有什么变化?什么变化也没有。它在什么情况下鼓励、支持过媒体监督呢?根本没有。都是媒体自己努力的结果。在它的禁令还没来得及发布之前,新闻媒体抢先发布消息嘛。这样逐渐扩大了空间。当局什么时候支持过?一律是打压的。哪个媒体揭露出的腐败案件是当局支持的结果?”

公民举报取证难、不受理

白皮书中还说,在中国,公民通过检举、控告参与反腐败的渠道是畅通的;在鼓励公民举报腐败案件的同时,国家重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被取缔的“公盟”创始人、关注访民问题的法学博士许志永表示,信访的渠道不能说是畅通的。据他了解,信访案件中与腐败直接有关的大概有20%-30%,但基本上都间接与腐败有关,比如强拆、司法不公等。许志永说,公民要举报腐败很难,首先是取证难。所举报的信息又常会石沉大海。因此,作为公民社会来反腐败,所能做的是非常有限的。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说,现在的腐败更加隐蔽,很多没有现金交易,而是以其它隐形交易、或者期权的方式,未来兑现。或者是给官员子女出国留学,给官员子女办的公司好处等等。

白皮书中列举了多项法律法规,其中也包括《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胡星斗说,中国大陆在反腐败、党政廉洁这方面,规定可能是世界上最多的,但规定多,能不能做到,这可能是另外一回事,而且规定不等于法律。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白皮书中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对权力最好的监督。不过,书中所列举的诸如《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本人收入财产、配偶子女从业等信息,就只是规定要向纪委或其它监查部门报告。胡星斗说:

“所谓阳光法案就是要摊在阳光下。让公民能够通过公开的途径能够获得、知道。如果只是报告给有关组织部门秘密掌握,那不能够叫阳光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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