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单位的体检表上新增加了一个项目———甲状腺彩超。山东菏泽某事业单位的许女士近日做完这项检查,被医生告知:“甲状腺结节,定期到医院复查。”对于病因,医生分析可能是碘过量,因为本地区并不缺碘。人体缺碘甲状腺会甲亢,而丰碘甲状腺会患结节,因此她被告诫不要再食用加碘盐。许女士忐忑不安地回到单位,得知好几个同事跟她一样,在这一项上查出了问题。
据了解,几个月之前卫生部公布了《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将食盐碘强化量从原来的20mg/kg至60mg/kg,修改为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20mg/kg至30mg/kg,同时给予各地相应的自主权。但有专家指出,这只是一次技术性调整,碘盐政策并未根本改变,建议碘盐政策调整乃至盐业制度改革的步子再大一些。
现实 全民“过量补碘”
许女士感到遗憾的是,卫生部的碘盐新标准及说明只字未提居民对无碘盐的消费权问题,这意味着包括她在内的甲状腺病人群不管需不需要还得被“加碘”。
15年前,为解决中国7亿多人口缺碘问题,国家公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要求除八个高碘省市外,其他省市食用盐均需强制加碘。由于食盐专卖的原因,碘盐政策从一开始就充满了争议,尤其是不加区分的“全民加碘”,更是备受争议。
中国营养学会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国城市居民日均盐摄入量为11克,农村居民达到17克。根据目前市面上多数碘盐中每克盐含碘20至50微克计算,中国人每天摄碘量达到了惊人的220至850微克,远远超过世界卫生组织划定的每天200微克的安全线。
中国医科大学滕卫平教授经过五年研究,证实了在一些高碘区,如果再在盐里加碘,就容易诱发甲亢和甲状腺结节。在全民补碘政策实施15年之后,越来越多的地方流行病学调查显示,一些地区正迎来甲状腺疾病发病的高峰期,疾病暴发的时间段,与强制食用加碘盐吻合。专家们由此提出“科学补碘、分类指导、因地制宜、不多不少”的补碘原则。
2009年8月,媒体集体拷问全民补碘“一刀切”的政策,并对盐业公司的垄断利益提出了质疑,引发了全民对食盐加碘政策的大讨论。不久,卫生部就碘盐之争作出回应,承认目前食盐中碘含量偏高,在实施食盐加碘的10年内,碘过量可使甲亢的危险性提高,并表示从次年开始适当下调现行食盐加碘量。
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围绕这项公共卫生政策的争论并未随着《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而消失,相反,“放开无碘盐市场,形成有碘盐和无碘盐并存的格局,把选择权还给公众”的呼声愈加强烈。
“20mg/kg就一定是加碘盐中碘含量的安全底线?”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常务副院长胡永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标准的出台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我们应该注意到哪些地方缺碘、哪些地方不缺;哪些人需要多补、哪些人需要微补、哪些人不用补,根据不同地域制定出不同的碘含量标准,这样才能更加客观和细致。
海带、紫菜、海鲜鱼、干贝、淡菜、海蜇、龙虾等等海产品本身含碘量比较高,中国部分沿海地区海产品丰富,经过多年的强制加碘后,部分地区的很多群众出现了“ 补碘过量”,甚至引发了身体疾病。这些地区在群众的要求下,多年前已开始悄然出售非碘盐。
2010年5月15日是我国第17个“防治碘缺乏病日”,山东烟台盐业公司176处非碘盐销售网点同日向社会公布。山东省无棣县盐务局局长邱海军对本报记者透露,其实早在多年之前,地处山东最北部、濒临渤海湾的无棣县,已经在柳堡乡等出售非碘盐。
据专家介绍,部分地区的饮用水水源本身已富含碘元素,中国约有1600多万人生活在山东、河北、河南、安徽、江苏、山西、内蒙、新疆等8个省区91个县的高碘地区。令人忧虑的是,在高碘地区,仍有相当多的人买不到非碘盐,不得不食用碘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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