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一位律师因修炼法轮功去年被当局处以劳教两年,最近又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而去年北京共有近160名律师,因各种原因被注销执业资格。多位律师指司法当局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有律师说,随着维权案件增多,当地方政府为政绩和法律发生冲突时,干预司法的情况日渐公开。
星期三在北京传来消息,因修炼法轮功去年被劳教的宋美英律师,因此失去自由无法参加年度考核,而北京市司法局又再注销她的律师执业资格。江天勇律师当天告诉本台:“她是劳教,在2010年5月7号被抓的,6月4日被劳教的。最近有这样的一个文件,律师执业证注销。”
记者:是不是法律规定,如果被劳教都要注销的吗?
江天勇:没有。北京市司法局发的有一个注销的一个通知。
另一位因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唐吉田告诉记者:“在北京市司法局的网站上,把她的名字混在其他律师里头,然后就给注销了。从我了解的情况,根本不存在她本人不参加所谓考核,或者说是她所里不给她办的这种可能,这实际上还是司法局、律协在压力之下对她进行的一种报复。”
唐吉田说,宋美英是原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家住北京朝阳区,仅仅是因为练法轮功:“自己在家练,后来朝阳国保和她所在的派出所在他夫妻俩以及小孩不在家的时候对她家进行搜查,包括对电脑采取一些技术措施,后来就把她给带走,最后就给劳教。”
记者登陆北京市司法局网站,看到京司发[2010]703号通告显示,去年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中,陈雷等158名律师,因不参加本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和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登记。根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律师执业证书予以注销。其中排名121位的是宋美英,记者致电司法局办公室但对方不接受采访。
对于劳教人员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前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表示:“刑法规定只有被判刑的人才能被吊销或注销执照的,没有判刑的这种吊销法律上没有规定,这肯定是跟律师法规定是相违背或发生冲突,因为她被劳教以后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了,肯定没办法按照现在的考核规定没有办法通过的,因为她本身现在已经被限制了自由,但是律师年年都是要自己去申请。”
董律师说,并非当事人故意不参加考核:“客观上造成因为劳教本人不能亲自去申请,是吧。在他公布你刚才说158名可能就是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可能是被处罚,有些是像这种情况没有主动去申请。”
董律师称,最近,律师受到到压力越来越大,尤其受理维权案件,困难重重:“一方面这几年因为拆迁冲突和冲击和群体性事件比较多,当事人花钱我们律师肯定要去参与的,这样的话这里边明显像有些地方政府的拆迁方面的法律,律师参与以后可能对他行政权利的自由度受到了限制,这个时候地方政府的政绩和法律发生了冲突。”
董律师说,在法律面前,律师作为:“民间的一个守护者,对他们的行为起到一个监督作用,但是这个监督和被监督之间他有个对抗性,民间的这个监督力量,使律师权限现在是明显受到限制,这是一个客观状况。”
董律师也感叹,行政干预司法呈现公开化趋势:“行政权利干预司法是比较明显的,因为比如说去年有媒体报道,陕西省国土厅公然向最高院写建议,要求撤销当地法院的判决,因为当地法院判决国土厅好像是一个文件是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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