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10•30”拆迁血案昨天(1月24日)在太原中级法院一号庭开庭审理,当地政府派出了手持90式自动步枪的特警在法院门口戒备,气氛紧张。据报道,被指控为强拆“指挥者”的晋源区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机动大队队长当庭指证,晋源区副区长计建中和金胜镇党委书记张兴旺是直接的幕后指挥者。
据今天的《南方都市报》特派太原记者纪许光的报道,庭审中,被太原市检方指控为强拆“指挥者”的晋源区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机动大队队长武鹏飞当庭指证,晋源区副区长计建中和金胜镇党委书记张兴旺是直接的幕后指挥者。
2010年10月30日凌晨,包括高海东、张俊奇、李彦忠在内的40-50名“保安”分四组手持镐把、砖头来到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古寨村。
这群保安事先明确分工、并约定撤退方式,他们兵分多路闯进村民武文元和孟富贵的家中,对这两家农户进行强拆,导致一死一伤的惨剧。尸检报告清晰地记载,受害者孟富贵的头骨被砸碎成11块。
庭审中,第一个上庭陈述的“指挥者”、保安头目武瑞军起身,向受害者孟富贵的儿子,复旦大学博士生孟建伟三鞠躬,表达歉意。更为戏剧性的一幕出现在法庭对武瑞军的法庭调查过程中。
身为晋源区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机动大队保安大队队长的武瑞军,明确对检方的指控提出异议,武瑞军称,当晚实施这一拆迁任务的保安公司确系晋源区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机动大队,并非起诉书所称的“柒星安保物业有限公司”。
不仅如此,他还向法庭当庭供述了身为晋源区副区长的计建中(现已被免职待查)以及晋源区金胜镇党委书记张兴旺在此过程中扮演的多重角色和诸多内幕。
武瑞军说,可以证明保安公司与晋源区公安分局有关系的,除了上班所需的指纹识别、工资条、会议记录外,在晋源区公安分局一楼的办公室里,该局还为他安排了专门的办公桌。
根据他的供述,“10•30”拆迁血案发生前四天(10月26日),晋源区“滨河西路南延工程指挥部”召开了一次“拆前”工作会议,武瑞军提议首先对孟富贵和武文元两家进行强行拆除。提议随后得到计建中和张兴旺的同意。
武瑞军还当庭指证,打死人后,当天早上6点左右,身为晋源区金胜镇党委书记的张兴旺曾致电他,并明确表示将给予武瑞军20万元资金“善后”。
此后,武瑞军、张兴旺副区长计建中以及与滨河西南延工程拆迁公司负责人李根虎等人在区政府办公室商讨“善后”事宜,谋划了攻守同盟,试图“找两个人出来顶罪”,直至武瑞军被警方叫走并拘捕。
武瑞军还指证说,10月31日下午,他应晋源区公安分局一名刘姓警员要求主动赶至警方处时,竟遭到遭到持续了两个小时的殴打,而警方要求其“承担全部罪名”。他表示,“被打得实在没有办法了,他只好就范。”
武瑞军在反驳检方指控时甚至反问:“如果没有领导指示,我们怎么敢冒然出手?”为取信法官,武瑞军当庭向主审法官提出,被送到看守所时,在例行的身体情况登记表上,有自己的伤情记录。
根据武瑞军等人的当庭供述,孟建伟的代理人李劲松和刘亚军律师明确向法庭提出,身为晋源区副区长的计建中和金胜镇党委书记张兴旺是此案直接的幕后指挥者。
孟家的委托人曾要求公诉机关回避。他们称,检方起诉书对整个事件幕后策划者和利益人只字未提,涉嫌对有关方面进行包庇。而检方对相关嫌疑人涉嫌罪名的指控有误,“从行凶者明知镐、砖头能物品砸向受害人要害部位可能要人性命仍实施了侵害行为的情况看,这种犯罪是典型的故意杀人,而非故意伤害。”
他们的申请被法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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