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李刚”案即将开庭 陈家遭监视威胁
1月26日,"我爸是李刚"的主角、河北大学校园醉驾撞人致死案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将在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法院受审,河北省望都县检察院将以交通肇事罪对其提起公诉。开庭在即,曝出受害者遭到监视和威胁。
陈家遭监视和威胁
回溯“李刚门”事件:2010年10月16晚21时40分许,在河北大学新区超市前,李启铭肇事致一女大学生陈晓凤死亡,一女生受伤,肇事后他口出狂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爸是李刚”。 彼时中国网络上一片哗然。
如同其他公众关注的社会焦点事件一样,中国官方压制住传统媒体对此事件的报道,原《成都》商报记者殷玉生因为报道“李刚门”事件中,目击的学生证人被迫封口,因此惹怒当局,遭报社辞退并遭遇“不明人士”围攻殴打。
2010年11月5日,受害大学生家属被迫与肇事者之父李刚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获赔46万元。尽管受害人家属放弃参与诉讼,但仍向望都县法院提交了“法律意见书”,提请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审判并定罪。
1月23日,一直参与此案信息传播和报道的中国知名调查记者王克勤在他的微博上发出博文:李刚案将于26日开庭,法院为陈家预留7个旁听席位。下午,村支书史长存到陈家,要求将全部旁听者身份证交辛集公安局,由公安局开车送人到保定。史书记对陈母说“你家就这么一个孩子了,别找什么麻烦,别惹黑白两道”。陈林(陈晓凤的哥哥)说此举意在控制家属,不让与外界联系 ,26日望都县法院将庭审河北大学飙车案,遇难者陈晓凤家乡村支书史长存今下午到陈家。他要求,法院许可陈家旁听的7个人的身份证须交到辛集市公安局,由公安局开车送陈家旁听者到保定市望都县法院,庭审结束,才可归还身份证。
庭审在即,25日王克勤再次发出博文:明天李刚案将开庭,陈家受紧密监视:陈林及家人今下午赶到望都,打算明天旁听庭审李启铭,他们被望都法院安排在金苑宾馆。老家辛集市、乡政府人员、村长村支书及望都方面相关也入驻金苑宾馆“陪同”家属。据悉,目前记者和家属不能畅通见面。记者们被安排在望都最好的尧韵酒店,走哪被宣传部干事陪哪。目前确定能旁听的媒体为新华社、河北日报、保定日报。据悉,很多省市领导也将旁听此案,亦被安排在尧韵宾馆。河北大学今天召开中层领导会,五个师生也来保定。
调查记者王克勤被阻止参加庭审
就此事德国之声电话采访了王克勤,他告知记者自己被当局阻止不能前往保定采访此案,据他介绍:“陈晓凤的父亲打电话强烈要求我去,我也很想去,但我这边国保找我谈话,阻止我前往;另外也有关注此事一些朋友建议我不要去,作为这起事件,几乎所有的信息都是我来发布,他们认为我去目标太大,可能会引发当局阻止其他媒体进入法庭;所以我不会参加。”
另据王克勤介绍:“其实当时他们强迫陈晓凤家属签协议的时候搞了好几份,甚至还有一份刑事谅解书,陈晓凤的父亲并不明白,就稀里糊涂的在上面签了字,刑事谅解书要求家属放弃对刑事的追责,本来受害者家属在公诉人公诉的同时也可以参加诉论,但是现在因为这个谅解书,受害家属的上诉权利放弃了,因此家属和代理律师是作为旁听被邀请出庭的,这样性质就变了,这是李刚和保定方面用的高招,现在是公诉人上诉什么就是什么,法院如何判就是什么。现在多少起类似的案件都如此,包括钱云会案件也是,都是无言的结局。”
判决不公正将导致普通民众仇恨公权力
据中国媒体报道:这起案件的公诉书认定,李启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超限速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且肇事后逃逸,触犯了《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具体的判决,需要等待明天的结果。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可能的结果,德国之声分别采访了中国的刑事律师夏霖及维权律师江天勇。
夏霖认为:“如果受害方面接受了被告的民事赔偿,受害人家属和被告方又达成了民事和解,这是对被告酌情的减轻或从轻的因素。”
对于中国近期发生的此类公共事件,江天勇认为如果在这个事件上出现明显不公的轻判,将会对社会带来很大的影响:“我们都能看出来,肇事方或损害行为人与公权力有关,或是他们的家人是官员的话,他们本应该受到严惩,但是往往采取由官方出面胁迫的办法,逼迫受害者一方在整个追究责任的过程中,处在非常弱势的地位,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将非常恶劣,因为法律实施的行为对社会行为有一个指引的作用,民众透过这些案例看到只要有权力就能为所欲为,有了损害结果出现时,只要有权有钱也能摆平,法律在其中起不到真正的作用。也导致普通的民众对这个社会、法律没有信任,对公权力、官员充满了越来越深的仇恨,完全达不到所谓的和谐社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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