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的亏损年报中,ST天龙居然拿出了每10股转增4股的高比例送转方案,而这一年已经是该公司连续第7年“资不抵债”了!该分配方案已在4月实施,除权前,其股价居然高达10元;除权后,现在该垃圾股价格仍在6元之上。
截止2011年第一季度末,ST天龙每股净资产为-1.26元,每股未分配利润为-3.62元!该公司上市10年,共有7年巨额亏损,另有2年“暗亏”(即通过报表重组将当年账面上的亏损做成了盈利)。如此垃圾公司,还敢高比例送转,准备走人?最后晚餐?不过,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2721.94万股,虽然已经是“全流通”状态,但一直被司法冻结着,因此,暂时还不能走人。否则,早该跑了!
ST天龙究竟是怎样的一只“不死鸟”?
2000年6月15日,山西太原“天龙集团”由广发证券作为保荐人、由联合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上市当年每股收益为0.21元。然而,上市不到一年,天龙集团就开始巨额亏损,2001年天龙集团每股收益-0.73元。这应该是A股市场的大奇迹和大笑话!
2002年,天龙集团更加变本加厉,连续第二年亏损,每股收益-1.50元。2003年,即将面临“连续三年亏损”而退市的天龙集团,突然发生命运大逆转,其第一大股东——太原市财政局“主动”将手中持有的大部分国有股“转让”给了新主人,股权过户赶在“连续三年亏损”的2003年底前(11月11日)完成。新入主的第一大股东来自东莞市,名叫“金正数码”,这是一家生产VCD和DVD的民营企业。金正数码不知以何种价格从太原财政局手中拿到了占总股本29%的股份,成为天龙集团的第一大股东。
在2003年的最后一个多月时间里,天龙集团通过与东莞金正数码之间的“资产置换”和“资产剥离”等惯用重组手法,就像变戏法似的,一下子“扭亏为盈”,当年每股收益从负数变成了0.22元,天龙集团轻而易举地规避了“连续三年亏损”的退市风险。
不过,实在令人费解的是:2003年金正数码入主天龙集团,虽然每股收益表面上“扭亏为盈”,但公司每股净资产却从2002年的1.61元,一下子暴减至-3.73元,天龙集团首次陷入了严重“资不抵债”的困境,从此,天龙集团开始步入漫长的、连续7年“资不抵债”的绝境!这样的结果,究竟是谁之过?这当然不是金正数码入主的本意,但肯定是金正数码打错了算盘!
也就是说,正是因为金正数码的入主重组,帮助天龙集团渡过了“连续三年亏损”退市的难关。然而,2003年刚刚完成重组而且扭亏为盈的天龙集团,再次发生更加戏剧化的一幕:毫无愧色地在2004年和2005年再次连续两年亏损,于是,2006年公司不得不再次通过“报表重组”又整出了一个“扭亏为盈”的假把戏,这样,天龙集团第二次顺利地避过了“连续三年亏损”的鬼门关!
实在是不可思议:2007年和2008年,天龙集团第三次出现连续两年亏损,于是,2009年公司不得不再想办法报表重组,真神奇!2009年果然第三次扭亏为盈,因此,天龙集团第三次逃过“连续三年亏损”的厄运!
于是乎,“二一二亏损法”恶性循环继续着,2010年天龙集团仍无羞色地接着亏损,如今的2011年第一季度也是亏损的,由此看来,如果退市制度不改革,2010年和2011年定会成为天龙集团“第四个”连续两年亏损的年份!
从2000年上市到2010年的年报披露,天龙集团10年间共有7年亏损,其间经历了从天龙集团到ST天龙,再到*ST天龙,然后又回到ST天龙,再回到*ST天龙,后来又重回ST天龙,今年若不退市,可能要再次载上ST的帽子。
如此循环往复,这样的结局,究竟是现行退市制度形同虚设?还是ST天龙死不退市?或者说,究竟是退市制度无能、无效?还是天龙集团的无赖、无耻?A股只进不出、没有淘汰机制,就没有威慑力;垃圾股暴炒与豪赌就会成为A股的耻辱标签,不良的示范效应一定会产生可怕的后果,比方,它会严重扭曲A股估值标准,强力推高新股发行定价,极力诱惑投机短炒,致使整个市场投机猖獗。
如今,ST天龙早已债务缠身,7年前已经严重资不抵债,截止2011年第一季度末,每股净资产-1.26元,每股未分配利润-3.62元!如此绝境,ST天龙不仅没能选择“有尊严”地退市,而且还在大搞最后的晚餐、最后狂欢:每10股转增4股!
ST天龙明目张胆地垂而不死、死而不僵,这是中国A股退市制度的悲哀与绝唱?还是ST天龙的无奈、无聊?试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已经达成预期目标,退市制度改革为何迟迟不肯出手?我们究竟还在等什么?
最后,我们强烈呼吁:A股退市制度应该尽快增设“资不抵债”退市标准,即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数的上市公司,必须暂停交易,并给予半年宽限期(死缓)。只要增设了这一条退市标准,就足以让所有垃圾股的“赌博重组”望而却步、闻风丧胆!同样,超级垃圾股的暴炒与豪赌就会偃旗息鼓、重归平静。只有这样,超级垃圾股才可能“有尊严地死去”!
附:ST天龙与主要债权人之间的恩怨:
(1)2007年7月,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迎泽支行将ST天龙在该行的抵押借款1.207亿元转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作为工商银行的“不良贷款”已作剥离处理。
(2)2010年11月8日,ST天龙与债权人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双方确认: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欠龙力生物债务金额为1.9256亿元,其中债务本金为1.207亿元,利息7186万元。龙力生物同意,自《债务重组协议》中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对本公司上述债务进行减免,减免后债务金额为1.165亿元。
(3)2010年11月8日,ST天龙与债权人交通银行深圳深南中支行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双方确认:截至2010年9月20日,本公司欠交行深南中支行8136.61万元,其中借款本金5528.8万元,借款利息为2500万元,诉讼费用107.7万元。交行深南中支行同意,自《债务重组协议》中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对本公司上述债务进行减免,减免后债务本金金额为5528.8万元,诉讼费用107.7万元,即减免后债务金额为5636.52万元。
(4)2010年11月9日,ST天龙与债权人华夏银行太原分行签署两份《债务重组协议》,双方确认:截至2010年9月20日,本公司欠华夏太原分行两笔债务,金额分别为640万元和495.8万元,其中第一笔债务本金不计收利息;第二笔债务本金为340万元,利息155.8万元。华夏太原分行同意,自《债务重组协议》中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对本公司上述两笔债务进行减免,减免后债务金额分别为640万元和340万元。
(5)2010年12月17日,ST天龙与债权人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达瑞”)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双方确认:截至2010年12月3日,本公司欠深圳达瑞2747.9959万元深圳达瑞同意解除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珠中法民二初字第95号中公司为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欠深圳达瑞500万元欠款的担保责任。深圳达瑞同意,自《债务重组协议》中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对本公司上述债务进行减免,减免后债务金额为2400万元。
上述所谓的《债务重组协议》中约定的先决条件,就是要求ST天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进行再融资,并以此作为优先偿还上述债务的保证。(言外之意:否则,大家都将没得玩——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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