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民徐武与工作单位武汉钢铁集团发生诉讼纠纷,被诬为“精神病”,强行送入精神病院达4年之久,日前从医院脱逃,前往广州向专业医院求助,以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患者,不料4月27日在广州公众场合遭遇几名不明身份人员伏击,绑架失踪,后证实为武汉警方便衣所为。这一侵犯人权的恶性事件,在中国社会各界引起极大愤慨。今天的中国观察,要向大家介绍有关徐武事件的分析评论。
北京《北京青年报》署名潘洪其的评论称:“从近年来一些地方的类似做法看,单位将‘不听话’的员工强行送进精神病院,往往还被认为是管控上访人员的得力之举,因而得到地方有关部门明里暗里的支持。”“问题特别严重之处在于,当徐武从武汉逃到广州之后,武汉警方迅速介入,以徐武‘危害社会安全’为由,悍然对其实施跨省抓捕。虽然徐武从精神病院逃出,但他不是犯罪嫌疑人,不是在逃罪犯,也没有‘危害社会安全’的表现,公安机关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即便徐武被确认为精神病人,他逃出精神病院之后,也只有精神病院有权力把他‘抓’回去,即便精神病院委托警方予以协助,警方也不能像现在这样直接介入,像追缉嫌犯或逃犯那样对他跨省抓捕。”“如果地方权力部门热衷于操作这等‘使精神病’或者跨省抓捕的戏法,动辄将‘不听话’的公民送进精神病院,以‘监护治疗’的名义限制人身自由,反倒真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危害社会安全。”
广东《南方都市报》的社论称:“本报社论曾就《精神卫生法》迟迟不能出台表达了担忧,而公民徐武近日的遭遇更是为当下的‘精神收治’乱象做了最鲜活的一次背书。如果每个正常人都面临着随时被送进精神病院的可能,而且往往求助无门,这算不算是最紧迫的立法需求?即便是法律缺位,谁给了那些作恶的人如此大的权力,去公然以专业的名义、以‘你知道得太多了’的名义,去轻而易举剥夺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去损害他的身体健康,而且一切都做得那么明火执仗,毫无负罪感可言。这样的恶劣事件为什么会出现?究竟有多少公民仅仅是因为倔强和不驯服,就被当做精神病而限制人身自由?种种迹象表明,这绝对不是偶然的个案。精神病鉴定已经成为不少地方压制不同声音、解决不驯服个体的惯用手段。往往在这种逼仄的境地中,没有任何有效的限制可以对一方权柄起到丝毫作用,公民个体在庞大而横行暴虐的权力面前,他们无助,又常常失语,本来只是为了维护自身一丁点的合法权益,却往往被陷于强大的包围与打压之中。”
广东《南方都市报》署名陈扬的评论称:“这个至今不知结局的无法无天的事件,让我们不得不把愤怒同时带有痛苦的忧虑的目光投向黑洞洞的精神病院。大家都清楚,搞一张精神病的鉴定书比走完繁复的司法程序要简单得多,而且一个人一旦被认定为精神病人,他说的话既无人相信也无法律意义;与之相比,哪怕被司法错判误判冤判,至少被判者还有说话的功能和被聆听的可能。一旦精神病院游走在法律和公众监督的视野之外,必定有可能成为迫害公民的黑狱。已经解体的苏联曾经上演过这段历史。赫鲁晓夫说过:‘只有精神病人才怀疑苏联光明美好的前途。’徐武在广州被跨省抓捕的事件,让我们对精神病院的担忧从推论变成了现实。这个事件对中国民众心灵的伤害和对国家在民众中的形象和信念的伤害现在才刚刚开始。正如一位网友所说的:假如这事不了了之了,留给人民的将是恐怖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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