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记者杨蓉真采访报导】新疆维权人士胡军于16日收到昌吉州人民检察院的〈委托辩护人告知书〉,表示将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胡军,胡军表示,这是5月9日给他〈监视居住决定书〉后,对他打压的进一步升级,预计可能很快就要走完法律程序,将他送进监狱。
16日上午,新疆昌吉自治州检察院三名检察官到胡军的住处,表示昌吉自治州公安已经将胡军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案卷移送到检察院,因此三人向胡军送达可以委托辩护人的告知书。
中共恐慌在加剧 它们害怕一个坐轮椅的人
胡军为新疆的高位截瘫人士、权利运动负责人之一,目前协助很多访民进行维权运动。他表示,中国发起茉莉花革命后,中共当局已经对他多次传唤,并于5月9日对他发出〈监视居住决定书〉,原本预计会对他进行一段时间的监视,没想到短短一个星期的时间,要对他进行起诉,显示中共目前非常恐慌,害怕他一个残疾人士。
胡军说:“前几次传唤都说我传播茉莉花革命的讯息、要求共产党下台、实践民主宪政、要求选举,说我触犯了法律。此外,就是我涉及权利运动的事,以及接受国外媒体采访。”他认为这次在这么短的时间就决定要起诉他,应该是中共中央高层的命令,不然他们的效率没有这么高。
由于胡军属于高位截瘫的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按照法律是不能关押他的,胡军认为目前的形式看来中共已经不顾后果,他说:“它们的恐慌在加剧,它们害怕一个坐轮椅的。它就是要告诉世界,它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流氓,无所顾忌,就是要耍流氓,这就是中共,它们不会停止它们杀人的机器的。”
中共如何起诉一个没有身分的人?
胡军于1992年任职于公安局所设的据点从事汽车配件买卖的工作,后因为与该单位经理发生矛盾,被以欺诈起诉,判刑两年。入狱后被分派挖煤的工作,于93年发生煤矿事故造成高位截瘫。事件发生后,昌吉州监狱因为不愿承担责任,因此在胡军94年刑满出狱后,未发给他“刑满释放证”,造成胡军出狱后不能落户的情形。
94年11月胡军至法院起诉昌吉州监狱,要求该单位对他进行行政赔偿,却因为没有身分法院不予受理。95年11月,胡军到监狱去要求给他“刑满释放证”,却再度遭到监狱关押。直到2008年,在海外媒体的关注下,才获得释放,但依然没有解决他户口的问题。
中共面对一个没有身分的人,在对方进行追究责任时,以没有身分为由不予受理,而目前这个没有身分的人却要受到中共当局的起诉。胡军表示:这是很荒谬的。我问他们,你们怎么确定我就是你们要找的人,我都没有户口,怎么证明我的身分?
如果要解决胡军的身分问题,那么就必须从胡军93年发生煤矿事故时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然而这一切却是中共不愿面对的。胡军说:“我被关这么多年,检察院始终不吭气,每次找到他们,他们就说档案资料没有我的名字,我们没办法处理这件事情。既然没有我的名字,无法处理我的事情,为什么这一次这么快就把我身分确认了?目前整个大环境使中共感到恐慌和害怕,现在对打压的人员、态势,是不做任何考虑了。我想他们也一方面要警告一下那些访民。”
胡军新疆昌吉州人,为“权利运动”人权组织的一员,该组织主要从事协助中国底层百姓争取最基本的人权,并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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