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许多案件的当事人在为自己讨公道的过程中,有的受到公安人员的不合理对待,正义得不到伸张。有的进京上访,反而被地方当局关进劳教所,受到虐待。
上海市居民倪天英说,今年六月,他因当地商家噪音扰民与其发生纠纷,遭到对方派来的3名年轻人殴打。上海市闵行公安分局古美派出所民警处理案件时拒绝倪天英的验伤请求,放走了殴打他的年轻人。
倪天英说,事发当晚作笔录的民警威胁他,再要求验伤就要将他拘留。第二天,他又被威胁写下保证书,保证放弃要求商家作出伤害赔偿,不要求派出所处理此事。
美国之音记者联系了上海古美派出所,对方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
倪天英说,由于身体愈加不适,事发10天后去上海第六医院看病,X光摄片诊断为,左侧第9到11根肋骨骨折。倪天英立即打110报案,要求古美派出所立案处理,但是遭到拒绝。虽然警方答应7月约纠纷双方见面调解,但是最终不予理会。
倪天英与母亲写信向上海市副市长申诉,但是经过公文手续,案子又交给闵行公安分局处理。倪天英被分局带到司法部司法研究所作伤害程度鉴定,但鉴定结果却是 “无法判断骨折是否于6月20日形成”。倪天英怀疑,处理此事的警察从中作梗,迫使鉴定中心出具了对他不利的鉴定结果。倪天英说,鉴定时警察不让他的家属陪同,警察自己却参与其中。
倪天英说:“他说只有你本人可以进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室,我们警察都不能接触法医的。结果我看到很多家属都进去了,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我在里面呆了5分钟不到就把我赶出来了,但是这个警察,在里面呆了前后有一个半小时。”
倪天英要求查出并追究出事之后不让他验伤的警察,还要追究凶手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
就在上海居民倪天英被打的同时,东北辽宁丹东居民姜家文也因为自己人权受到侵犯而多次被劳教。在中国,劳教是不经过司法机关而直接由公安局剥夺公民的自由并强迫劳动的一种惩罚。
和姜家文一同上访的辽宁居民刘纯宝说,姜家文在2001年被当地汽车修配厂的厂长打成重伤,当地公安分局处理不当,姜家文不满法院判决,多次上访,却给自己招来“扰乱公共秩序”、“袭击警察”等罪名,今年已经是第四次进了劳教所。
刘纯宝向美国之音描述了劳教所里面的情况:“就给你一个铁笼子。换句话说,就是一个装狗的笼子,让你站也站不起来,躺也躺不下,让人在里面活受罪,在里面趴着,就这么制裁你。劳教所里面的管教亲口跟我说,你在外面不听话,就给你送这里;你在这里不听话,就给你送铁笼子里。这就是现在政府的这个逻辑。 ”
刘纯宝说,姜家文是60多岁的人,根本打不过警察,那些罪名只是借口。刘纯宝认为,上访已经不可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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