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杭州市检察院就朱虞夫煽动颠覆政权罪一案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不起诉建议书,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同意不起诉朱虞夫的裁定书。按理说朱虞夫先生在被拘禁7个多月后应该立即获得自由了,可是至今在被拘禁后8个多月了,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不起诉裁定也近半个月了,仍然没有获得自由的迹象,我觉得非常诧异。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呢?
看守所没有理由继续关押朱虞夫先生,法院不同意关押,检察院主动提出不关押,那么问题必然出在公安方面了。公安方面有什么理由继续关押朱虞夫先生呢?
我们来看看朱虞夫都做了些什么?
是时候了,中国人!是时候了
广场是大家的
脚是自己的
是时候用脚去广场作出选择
是时候了,中国人!是时候了
歌曲是大家的
喉是自己的
是时候用喉唱出心底的歌曲
是时候了,中国人!是时候了
中国是大家的
选择是自己的
是时候用自己选择未来的中国
这是朱虞夫先生在2011年2月写的一首题为《是时候了》的诗,表达的是一个再常识不过的话题了。这个话题执政党以前也一再表达过,我们都是从学校教科书上得到的。为什么朱虞夫先生表达同样的话题就应该被拘禁呢?中共自己制订的宪法也明确无误的写着:中国公民有言论集会等等的自由,朱虞夫先生说的不过是宪法的口语版而已!如果你们要肯定他,完全可以说,朱虞夫是在宣传宪法;如果你们一定要有罪推定人民,也不过是说朱虞夫这样宣传宪法不够严肃啊。是绝不能以此入罪的吧。否则你们就是在否定自己制订的宪法,宣布制订宪法的这个组织和人们有罪!
杭州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建议书,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撤诉的决定书,就是基于宪法而作的正确的司法行为,为什么卡在杭州市公安局方面?是想继续当初对朱虞夫先生拘禁的罪错?当然我也知道,抓捕朱虞夫先生,不仅仅是杭州市公安局方面独自作出的决定,也有更高层对形势的误判和对宪法的不尊重。但同样我也可以推定朱虞夫先生以及丁茅等先生的撤诉也不仅仅是地方当局独自可以作出的决定。问题是既然上面已经决定纠错了,地方当局的某些部门不能为了部门的利益,继续在错误的道路上走下去。如果这些部门的某些决策者,甚至为了个人恩怨,进一步罔顾公民权利,继续罪错,是绝对不可原谅的。
写到这里我想起柏林墙倒塌后对当年开枪杀害翻越柏林墙的平民者的判决:坚持良心是每个人的责任——开枪是上面决定的,但开枪是否打死人是你自己决定的。如果根本没有上级命令,甚至上级已经命令不得开枪,你仍然开枪,那么你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中国民主党人,包括朱虞夫先生在内,不是为了中国民主党人这个党派的利益,也不是为了我们个人的利益。为了个人的利益,我可以在大学教书,朱虞夫先生完全可以在房管局这个特有油水的部门很优裕的过日子,浙江民主党很多人都会有很不错的生活工作境遇。我们为什么,为中国的民主宪政——这是对每个人都可能真正保护的制度在中国的确立,为中国转型能够和平平稳!
说这些不是邀功,我只是希望某些人能够清醒,在有人为包括你自己在内争取可以像个人一样活着的制度并且为此付出很多时,不心存感激也就罢了,千万不可冥顽不灵,千万不可为虎作伥。中国是必然要走向民主宪政的,每个人都必然要面对新制度和人民以及历史的审判,也要被自己的子孙后代的眼光透过历史深处而问询。
是时候了,还朱虞夫先生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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