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撞死老太
【看中国记者金晓刚综合报道】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一处长石正启11月27日下午醉驾撞倒一位老太并口出狂言,事件于近日不断升温。目前,石正启已被刑事拘留。有评论批评指,石正启行为反映了当下中共官员权力无边膨胀导致的狂妄跋扈和肆无忌惮。
处长醉驾撞人后狂言“以钱买命” 已被刑拘
近日,一则题为《处长醉驾撞死老太 叫嚣:一百万摆平不行给一千万》的网帖疯传网络。网贴称,11月27日下午,在320国道萍乡市硖石匝道路段附近,一名驾驶马自达6的司机当场把一路边65岁老太撞倒,事后下车对老太连续殴打致死,接着对制止他行为的路人施以暴力。
网帖引述目击者介绍,司机下车后东摇西晃,用脚向被撞老太的头部猛踢,制止者也被打伤手部,受害老太儿子也被打伤。司机事后还叫嚣,“我是山下管理处处长,撞死人算什么,一百万摆平不了,老子给一千万!”后经交警验血,酒精含量高达百毫升151毫克。
后据萍乡市交警部门证实,以上网贴基本属实。肇事司机系萍乡市安源区城郊管委会山下管理处处长石正启,职位相当于村委会主任。11月27日15时许,石正启醉酒后驾驶单位公车沿320国道由西往东朝市区方向行驶,途经萍乡市开发区硖石路段时,与横过道路的廖明兰相撞,造成65岁的廖明兰当场死亡。
“现场很多群众也向我们反映他当时非常狂妄,看来他应该也有口出狂言。目前,石正启已被刑事拘留,肇事者家属和死者家属正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萍乡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孙飞武说。
个别还是整体的干部道德失范?
南方日报消息指,石正启酒后肇事致人死亡并口出狂言的行为,引起现场群众及死者家属强烈不满,并引发堵路事件。当天到晚间8时左右,交通才得以恢复通畅。
官方京华网10日引述江西省社科院社会学专家王明美看法说,“醉酒驾车吐狂言,暴露的是个别干部道德失范,潜意识中漠视群众利益,这既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丧失了应有的基本‘官德’”。
不过,许多批评认为,事件反应的不只是个别干部行为。博客作者自耕农10日为文直批,这个“处长”石正启身上其实直接反映了当下中共官员权力的无边膨胀狂妄跋扈和肆无忌惮。官员们爱把它解释为“个别”干部的行为,那么请问干部队伍里怎么总是出“个别”呢?把所有的“个别”加起来是不是一个庞大的数目?总是出这种恶劣“个别”的制度,是不是也同样出问题了?
博客作者海边遐想撰文指,从法学(法律)角度分析“钱”是不是真的能买“命”,从理论上讲任何金钱在法律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法律前人人平等。但是,法律是靠人执行的,在执法过程中“买命”现象也时有发生。不论是“雇凶杀人”还是“以钱买命”,还没有人敢于公开的叫嚣,因为是严重犯罪行为。可是中国,这种现象却频频出现在官员身上。
官员横行霸道 民众不满根源体制
文章指,交通肇事或者是刑事犯罪,在法律审判中都有刑事判决和附带民事责任。而所谓的民事责任就是经济赔偿,而刑事判决除了考虑犯罪主体外法院还要考虑民事赔偿的执行情况才能量刑。说白了,如果案件双方能自行达成民事赔偿协议,法官就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减轻肇事(事件方)方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在量刑中可以减轻判罚。当然,对肇事方如果重罚,除非一种情况被害方放弃经济赔偿。
文章并说,本案中肇事者叫嚣:“一百万摆不平给一千万”不是没有道理的。当然,本案中一个小小的村委会主任级干部是怎么有“一百万”和“一千万”的无从考证,但是从他口出狂言中可以听出“酒后吐真言”的话外之音。
有民众在网上抱怨称,“萍乡衙门的人都很牛,科级干部及科级以下的干部更牛,办一张准生证都要搞几千,根本不把老百姓放在眼里。萍乡的酒风也不好,喝斗酒是很普遍的。”
一些网民在谴责官员恶劣行为的同时,认为应反思官员失德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探索对权力的约束机制:“连个蕞尔小吏都这么猖狂,遑论其它?是什么支持这些祸国殃民的官员们如此嚣张?”、“又多了个溺爱纵容出来的败类,还要看到多少如此的悲剧才能改变?”
《汽车杂志》总编辑董宝青发微博表示:其实可以先不查他的醉驾,就先查查他小处长的那1000万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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