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荒群众:上什么天堂呀,都下地狱了!
我家乡墨池村人的饥荒生活
在我家乡广东省兴宁县刁坊公社墨池大队,我听幸存的长辈讲公社化时候的生活,简单总结就是——使劲吃了几十天,饿了三四年。
我家居住的乐善第,俗称钟广福、下钟屋,是我曾祖父堂兄弟们联合建造的,在公社化以前,只有钟家人常住。公社化以后,为了方便管理这些如同工蚁的劳动者,大队干部将村人称为“眼镜”的卢俊庭(曾用名卢俊煌)一家,从他家单独的有十几间房子的仰光楼宅院里赶出来,迁居到下钟屋,与我们钟家的人算是同一个生产队的社员。生产队是真正的生产队,只管生产,只管劳动,放开肚皮吃大队的公共大食堂。使劲吃了两个多月以后,就按人头配粮了。
一个高中生的配给,开始每星期3斤米(吃六天),每天半斤米,然后降到2斤,每天3两3钱,最后降到每月6斤12两(当时是16两称,共3375克),星期天也不另加。一天不足113克米过日,那真是十分凄凉。[1]
1958年冬,我家乡墨池村就进入了比毛泽东的家乡韶山冲三餐不够一餐吃更凄惨的境地,男女老少大量得水肿病。我爷爷一个远堂兄钟在湄,在1959年饿死了。我爷爷一个远堂叔钟赞燊,一个读书人、教书匠,在毛泽东人祸造成粮食极端缺乏的时候怎么办呢?为了充填饥饿至极的肚肠,真正是饥不择食,什么都吃。不但吃猪食的糠,连现在的猪都不吃的老而干硬的番薯藤也吃。老人一边有气无力地用刀剁番薯藤,一边有气无力地喊“毛贼”(按照兴宁客家话的发音,“贼”与“泽”同音),发泄一点胸中的愤懑。老教书匠终于在1962年饿死。“眼镜”卢俊庭先生,在下钟屋自己居住过的房间墙上,留下了一些止饥丸配方。在饥饿中,他还留下了一首史诗:“设法渡过四月荒,糙米如珠泡清汤。日里钵内映翠鸟,夜里碗中出月光。”钟家人比较命硬,饿死不多。其他屋的人,那就难说了。墨池村光裕堂(公社化以后叫巷二生产队)的卢福经,他的母亲1959年饿死,他的父亲1960年饿死。
比墨池村惨得多的地方
卢福经的父母饿死了,很悲惨,但是,比之老家在河南省信阳地区淮滨县防胡公社吴砦大队小余庄生产队的余德鸿,卢福经不算惨,余德鸿的父母亲及二伯父母、三伯父母及堂弟路路均相继饿死。河南省淮滨县防胡公社吴砦大队死亡人数占总人口的52%,其中小余庄生产队12户75口人共死亡38口;冯庄大队小李生产队13户死绝了9户;黄岗大队马楼村400多人饿死300人左右;杨围孜大队王庄生产队207人饿死了107人,死绝了6户[2]。李先念副总理去信阳视察了,回到北京讲,他去过的村庄,妇女没有一个不穿白鞋的[3]。
中共山东省惠民县麻店公社书记说:全公社大部分社员群众都得了水肿、干瘦病;4594名中青年妇女(16—45岁),有2188名闭经,占总数的47.6%;子宫脱垂的84人;由于没有吃的,营养不良,3岁的孩子(1957、1958年生的)不仅不会走,不会坐,连头都抬不起来。群众说:“受苦受难被活活饿死的都是咱老百姓,上什么天堂呀,都下地狱了……”[4]
与饿死人重灾区相比,广东省兴宁县刁坊公社墨池大队饿了三四年却没有饿死很多人,也许就属于天堂了。
注:
[1]卢建平:《探花亭下故园情——记我的家乡墨池村》,2005年印刷,第93页。
[2]徐勇:《中国农村研究.2002年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28页(余德鸿:《关于“信阳事件”的忆述》)。
[3]张素华:《变局:七千人大会始末》,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7年版,第370页。
[4]张广友:《抹不掉的记忆:共和国重大事件纪实》,北京:新华出版社2008年版,第29页。
(原文以毛主席称呼毛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