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界对足球扫黑打假的运动轰轰烈烈持续了两年多之后,就要走进尾声。在今年超级足球赛季下个月开赛之前,中国东北地区的两家法院被指定判决涉案的足球大佬们。第一批宣判已经在星期三由丹东司法部门作出,第二批判决星期六将在铁岭的中级人民法院完成。在丹东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主要是对四名裁判作出。
在丹东市中院的一审判决中,黄俊杰刑期最长,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万大雪获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金哨”陆俊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上述三人都因受贿获刑。另一名裁判周伟新则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又因犯行贿罪,另判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这些人的刑期将减除从2010年3月分别被双规隔离的关押时间。
今次判决,法庭实行公开审判,但允许最多40人旁听。根据国内新闻消息,全国各地多达一百多家各种体育报刊派遣记者实地采访,表明审理打假扫黑的足球清场不再对外保密,也允许各家自行发稿,不再由新华社通告垄断把关。外国通讯社法新社路透社美联社等都发了电稿,但没有消息证明丹东法庭允许外国记者到庭采访。
国内报道还很少广泛采访球迷议论与评判。最初的议论指出球迷抱怨被判刑的裁判受罚太轻。一些球迷认为,这些裁判曾经罔顾法律,犯罪严重,现在却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不过少有的被判刑裁判家里人第一反应报道,都说判得太重了。好几家报纸找到了中国法学家评论这一审判,专家意见则说这是根据事实与中国国情和中国法律实际情况结合最好的判决。还有一篇报道引述韩国媒体说丹东的判决严厉甚至超过韩国对贿球作弊的球员司法判罚。
一般都是5年的刑期判决,都是根据对涉案裁判的犯罪定性作出。这些裁判都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性质判刑。中国刑法第163条的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中国一位法学专家在报道中解释,中国对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判罚是不一样的。一般受贿罪,即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高是死刑,量刑分为4档。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即过去说的商业受贿罪,刑法量刑分为2档。数额较大的,为5年以下;数额巨大的,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陆俊、黄俊杰、万大雪今天都被判处了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这符合‘数额巨大’这一条款。刑法中规定,‘数额巨大’这一档是‘可以’没收财产,但不是必须的,也不是全部的。
专家说,这一次法律量刑没有以被告是裁判员重判,来满足大家情感上的愿望。根据这样的解释,受判的四名裁判是以公司企业身份人员收受贿赂犯罪。这样的解释立即引起疑议,他们不是裁判又是什么身份呢,难道中国有裁判公司或经营裁判的企业吗 ?自然这一解释与量刑依据标准,立即让球迷猜测星期六在铁岭将要作出另一批审判的量刑可能。先前已经有报道透露,被关了近两年的中国足球协会主要领导人南勇,谢亚龙,蔚少辉,李冬生,杨一民,张健强和范广鸣等人,很有可能会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受罚,这样的判决只会在收监刑期上加长,但不会有极刑出现。
丹东判决的四名裁判只有万大雪明确表示要上诉。几名为受审裁判辩护的律师表示,这些刑期都在他们的预料之中。据一项报道叙述,获刑最长的黄俊杰庭后情绪可能显现最好,因为他即使不算表现好能得到的减刑,情况一切正常,五年后黄俊杰就可以回归社会。当地的报道证实在丹东之后,铁岭也成为国内记者云集的地方。但没有一家报纸预见星期六的判决会有爆炸性的震惊。
路透社的一篇报道批评打假扫黑的最后判决仍有草率之嫌。因为中国足坛不仅常年遭受贪污受贿、操纵比赛以及赌球等顽疾的侵害,并且在场内外也屡屡发生暴力事件,让越来越多的中国球迷放弃了对中国联赛的关注。雅虎中文报道解读说,或许是因为中国足坛反赌扫黑的判决显得过轻,路透社将这一距离新赛季中超联赛开赛不到一个月时间内的判决,评为草率的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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