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五星级酒店洗碗女工李红私带剩菜回家被开除引争议
在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工作了4年的洗碗女工李红,将客人留下的剩菜打包,准备带回家给正在读大三的儿子补补营养,酒店发现此事后,却以“盗窃”财物为由将其开除。2月29日《金陵晚报》想不到,这则普通的社会新闻竟然成了网络上的热点,且同情者占据多数。
李红觉得,这些食物都还好好的,扔掉实在可惜,自己“只是想带给孩子尝尝鲜”,不明白怎么就成了盗窃。酒店方面则认为,废弃的食物乃是酒店“正常耗材”,为了确保酒店的品牌形象与服务质量,所有淘汰的食物都不允许重复使用,也不允许员工私自带走。
有网友点评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宁愿丢弃喂猪,也不给打工者!请告知这是哪家酒店,大家都去围观。但也有不少网友站在酒店一边称:从法律的角度说,从工作单位拿走一针一线都可以算作盗窃。私留剩菜是否该被开除? 被开除者是否值得同情? 成为了争议的焦点。不过,随着有媒体披露这位洗碗女工日常生活的更多细节,网友们的情感天平还是偏向了这位中年打工妇女—— 她很少休息,也没有加班费,月薪还不到1500元。报道又说,母亲只因为“一些鱼丸子、半盘子烤鸭和一块瘦肉”而丢掉工作,正在上大学的农家儿子急得大哭,认为是母爱才让妈妈一时糊涂,自己很愧疚。
千龙网上作者刘义昆的文章说,对于洗碗女工李红的遭遇,我充满同情。从新闻可以看出,李红夫妇生活在社会底层,供养儿子上大学,生活虽然艰难恐怕也算幸福。从一个母亲的角度,李红身上有着中国妇女的传统美德:一心为儿子,也有些太过“节俭”,被开除之后,李红一家的生活或许将更加艰难。正因为如此,我很不忍心批评这位妈妈的不是,但毕竟,她还是违背了五星级酒店的相关规定,因此,酒店将其开除未必毫无道理。从对消费者负责的角度看:淘汰食物不重复使用,员工不能带走剩菜,都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另外一方面,酒店也没有把淘汰食物给员工食用,也体现了它区别于小饭店的“品味”。
但问题在于,酒店方面开除她的理由,却是“盗窃”。正如律师所言,酒店的所谓“盗窃”一说,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如果认为她盗窃,就应当报警,由公安来认定盗窃事实”。违背了酒店内部规定被开除,与违法之后被开除,这是两种性质。李红若是违规被开除,如能找到薪水相当的工作,恐怕损失不大。但若背上了“盗窃”的名声,或许要承受一辈子的心理压力。因此,既便酒店方面的“开除”有理,但自行认定李红“盗窃”,恐怕对她也是不公平的。
《南方都市报》上作者果冻的文章则说,面对这样的报道,作为读者实在感到两难。一方面,如李红的代理律师所说,“尚能食用的食物,不忍倾倒,符合大多数老百姓的生活习惯”。五星级酒店多有高消费、公款消费,不浪费,这是支持李红这么做的朴素的民间伦理。另一方面,酒店管理有特定的规程,假如口子一开,酒店方面每天要判断哪些食品员工可以拿,哪些不能拿,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倘若把过期食品当成员工福利,出了事,比如食物中毒什么的,酒店也要负责。从管理者的角度,不能开此先例,只能按规章办事。
或许,对此事意见分歧的读者,可以罗列出很多假设和理由来支持各自的观点。比方说,假如不是中国人大手大脚浪费食物的习惯,根本就不会出这种事;假如不是从物质生活极度匮乏的年代走过来,李红也不会把“情理”放在“规定”之上。大环境也有责任,若是劳动保障得力,中年妇女找工容易,开除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再接下来还可以批评酒店太“绝情”,应网开一面做人性化处理,得饶人处且饶人,何况这个社会处处都在“开后门”,为一名普通洗碗女工通融一次,开一次后门,有何不可?
或许民间还可以提出各种建议,比如大的星级酒店把新鲜、干净的剩菜剩饭搜集起来,开窗口施舍给有需要的人—— 如上海锦江饭店创始人董竹君女士曾做的那样。不过,作为个人,你可以给李红去信安慰,或者给她介绍另一份工作。但在想出万全之策前,就让我们一起来承受守法带来的“痛苦”,同时让人性的温度存留。
综上所述,有南都网友点评说: 酒店管理者处理过于条条框框,还是有人情味点好(网友kw)。支持酒店杜绝员工私自夹带行为,但认为处罚是否过于严重,应先作出教育,不至于立刻开除(网友猪3鱼)。对啊!酒店可以处罚,但立即开除就过了(网友無住心)。支持守法,反对人情。否则下次被人情伤着的会是你,或我,或ta。(网友Nichol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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