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居悟语:这个场景让人想到了文革(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

浏览新闻,突然一幅图片闯进眼里。很刺激,打开,一组五幅。说的是3月31日,河南省周口项城市召开春季严打整治推进会。会上,该市依法对41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逮捕,公开宣判10名被告人。

如此,让云居想到了孩提时代的“文化大革命”。那时候,云居居住的小镇有个十字街口,那里一年常有几次公判大会。罪犯们一个个五花大绑,背弓屈膝,胸前挂着大牌子,诸如“反革命”、“杀人犯”、“强奸犯”、“盗窃犯”等等,下面是罪犯的名子,还画了大大的红叉。宣判完,就押上大卡车,大喇叭哇啦哇啦,满街游行,我们一帮光腚娃娃们一跟就跟出好远,转着圈地要看清罪犯长得什么模样,有时还拾起一颗石子,打上去,若打到罪犯的脸上,那罪犯口眼一扭曲,还不敢做声,好玩又刺激。但让人害怕的是,在街上玩,若看见路人的模样和某个罪犯相似的,心里未免吓一跳,恐惧得很。今天看到这种图片,心里“咯噔”一下 ……

云居认为,这种做法实在不妥,有违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精神。人来到这个世上都是有尊严的。这个尊严,无论是正常人也好,罪犯也罢,我们都应该予以尊重。我们憎恶罪犯,让其得到法律的制裁足以。不然我们就无需法律。如果在接受法律制裁同时,再在人的尊严上踏上一脚,未免过于残忍,太不人道。现代社会,尊重人的尊严,尊重人的生命,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一些进步的国家相即取消了死刑,正是说明了这一点,何况游街示众

即使我们接受了这一非人性的方式,那么我们也得有个尺度。他们还没有到罪大恶极的程度。他们不是杀人犯,(可能有,但没看出来)没有带着希特勒、日本鬼子侵入中国烧杀略抢,危及国家安全。如此大张旗鼓,未免有“杀鸡给猴看”的嫌疑。实质上,“杀鸡给猴看”“杀一儆百”是历史专制社会通用的手段。也正符合了“扰乱社会秩序”这一个推进大会又公审公判的动机了。社会秩序的构成主体是民众,扰乱秩序当然是民众。杀鸡的不是真正的目的,而是警示上穿下跳猴们。猴们是谁,当然不是法警也不是台上的领导,只有周围乌央央围观的民众了。无形当中,围观的民众们自乐其得地当上了隐藏的、潜伏的、还没暴露的扰乱社会秩序的分子。因此上,罪犯们没了尊严,围观者们的尊严也没好哪去。

即使我们接受了这一非理性的方式,也应该遵循法律精神。刑法没有规定罪犯要游街示众条款,那么这是人治还是法治?这是其一。其二,就是示众,也只能是那10名被宣判的被告人,而其它人还仅仅是嫌疑人而已。嫌疑----怀疑、未得到最后证实,还没有到真正概念上的罪犯,需要进一步查证。嫌疑人可拘留,可控制,可拘捕,可审讯,但不可受刑处。若其中某一个嫌疑人,经过查证之后,不是罪犯,那么他所遭受的屈辱谁来负责?谁来补尝?现场的公安武警?还是主席台上的领导们?还是围观的民众?

不多说了,最后用易中天先生的一句话作结束:专制国家一定要把人犯五花大绑,插上标签,游街示众,然后当众砍头。非如此,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隐私权和辩护权,则根本不予考虑。相反,还要“公审公判”,同时让你“哑口无言”。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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