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体报道,在中国大陆出现了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新行业,对建设项目的用地拆迁风险进行评估。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提出,申请强制执行征收的机关必须向法院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中国《南方都市报》日前就此发表文章说,中国地方政府将商业中经常运用的“风险评估”机制引入社会维稳领域的实践可追溯到2004年四川的一次由拆迁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此后,四川遂宁市政府迈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一步。次年,中国第一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制度》在遂宁出台。此后,江苏、上海、四川、深圳、广州等地相继推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但很快,“遂宁经验”中“自己评自己”的评估形式开始受到质疑。当面临拆迁等棘手的重大项目时,由于政府或工程报批单位开工意愿强烈,评估结果较难保持中立。
美国华盛顿州的“美中关系理事会”总裁约瑟夫-伯里齐就此表示,中国地方政府强制拆迁的问题源自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光靠评估风险报告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的:
“地方政府从事地皮交易和房地产工程从而获取税收和其他资金来支付地方政府的各项活动。目前这种制度的根本缺点可以追溯到十多年前,中央政府下令地方政府上交除了卖地皮和房地产交易以外的所有的税收。这是地方政府除了卖地和房地产以外,在没有其他财源了。因此我认为只靠社会风险评估报告是不能彻底解决强迫拆迁问题的。”
《南方都市报》的文章说,目前,律师事务所、大型投资咨询公司以及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司是涉及征地拆迁的第三方。但问题是,评估公司能够成为真正的独立第三方吗?比如,刚成立不久的湖南株洲平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虽然是独立自负盈亏的公司,但却无法独立完成整个风险评估。因为风险评估的专家组是由政府机构认定的人组成,由各级共产党政法委的维稳办在当地各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研究机构挑选的。
江苏南京马健律师事务所曾经以第三方身份承接过南京市水建水利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改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其工作包括:收集资料,实地踏勘、公示、问卷调查、听证会、部门会议、专家研讨会、综合分析,撰写初稿、专家评估论证会、完善并提交报告等环节。有人担心,由于第三方仍由业主或政府支付费用,报告的真实性难以保证。对此。一位从事过风险评估事宜的律师表示,公司所在的是一个市场环境,如果没有公信力,则很快会被淘汰。评估的效果很容易看出来,一个项目上马了,会不会引起现在拆迁大规模的钉子户、上访甚至自焚事件,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国际反腐组织“透明国际”的亚太事务负责人廖然表示,在中国,做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司或单位能不能独立工作是个大问题:
“当然专业的风险评估公司还是需要在做决策的时候参考用的不可获缺。但是在中国具体的情况下,这样的专业公司发布这样的专业报告,它提出的解决办法可能是地方的一把手他不爱听,那就没有用了。所以,在一党专政这前提下,不排除为了讨好执政党,他必须违心地修改它的结论和建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发表的报告就没什么太大的作用了。说句实话,这些问题不需要风险资金公司,只要你不是死人都看得见。拆迁、拖欠民工的工资,你说这问题领导能不知道吗?”
文章还说,在中国,正如每一个新生的行业,由于缺乏有效的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业中的乱象也很突出。因为他们对工程是否能上马握有“一票否决权”,因此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法规,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业的每一个环节,以保障这一行业的健康发展。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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