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荷塘月色》的人都知道朱自清。
朱自清,中国著名文学家,清华大学最有名望的一代文化人,“五四”运动时期的爱国知识分子。毛泽东《别了,司徒雷登》曾如是写道:“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的‘救济粮’……我们应当写闻一多颂,写朱自清颂,他们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
朱自清于一九四八年八月去世。他的长子名叫朱迈先,曾经参加过抗日战争。一九四九年十二月,朱迈先在广西桂北第八专署任秘书,代表桂北国民党军政人员向共产党的桂林市政府联系“起义”,获得成功。朱迈先随桂北军区司令周祖晃等七千余人在桂北接受和平改编。是年底,朱迈先进入广西军政大学学习,一九五O年结业后,分配至桂林松坡中学任教。
一九五O年毛泽东大搞“镇反”运动。是年十二月朱迈先被捕,次年十一月竟以“匪特”罪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时年三十三岁。当然,这是一桩彻头彻尾的冤杀案。一九八四年经法院复查后承认错判,为死者“恢复名誉”。
呜呼,冤案铸成,头颅已碎,“平反昭雪”,何补于事?既属冤屈,何如不杀?杀人唯恐不多,谁之罪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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