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到《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再到此次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问题越来越重视。
近几年来,无论是上市公司分红的家数、占比、总额,还是平均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等,均呈上升趋势,但铁公鸡仍大有人在。要想让它们主动下蛋,笔者认为要实行三个“挂钩”:
其一,把现金分红与再融资相挂钩。此前,管理层曾为此出台过《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该规定中“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表述,根本无法杜绝上市公司突击分红以满足融资条件的现象,建议将“最近三年”改为“自上市当年开始”。
其二,把再融资与累计分红总额占此前融资额的比例挂钩。许多上市公司圈钱时总是狮子大开口,回报投资者时却像个吝啬鬼。因此,建议对再融资的上市公司作出限制:此前累计分红总额与融资总额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比如50%或70%)。
其三,把上市公司被借壳、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被收购等与现金分红挂钩。在前述两个挂钩的基础上,再增加这一条,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必将积极起来。一家业绩不好的上市公司如果丧失了再融资资格,又失去了被借壳与资产重组等机会,其最终结果可想而知。
当然,引导上市公司分红,还需要打造A股市场的投资文化与分红文化。在这方面,我们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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