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日前向公众报告一条好消息:“成功防堵一批企图外逃官员”。这条反贪捷报,可以解读为中纪委近期要求“严防官员外逃”的成果反馈。中纪委称当前形势复杂艰巨。各地裸官纷纷外逃,形势已到了遮羞布都被卷走的地步。
官位之显赫如省委书记,权力之末座如乡长科长,贪饱就跑,跑了就了。新华社在两年前曾报导,我国贪官外逃4000多人,人均卷走一个亿。而在当前“复杂艰巨”形势下,不知道又逃了多少?还有多少蠢蠢欲逃?有多少被“成功防堵”?“一批”,只是虚数,充其量是一种政绩用语,未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尊重法律、尊重民意的做法,起码应该把这些被防堵的外逃官员名字统统公布,在大庭广众之下“晒一晒”。
贪官的外逃和引渡,近些年一直是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话题。今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曾指出,加强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完善境内外追赃追逃机制,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这是去年一年外逃贪官的官方统计数字。
中国央行发布的一份报告称,中国贪官在过去15年将估计达到8000亿元人民币的不义之财转移到境外。这份篇幅达67页的《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内参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2008年,大约有1.7万名官员和国有企业高管逃离中国。很多官员在出逃前,将家人妥善移民到有关国家,为自己留好后路。贪官们因此创造了世界政治史上独一无二的新名词:“裸官”。真可谓“有特色的地方,一定有特产”。
全国贪官外逃成风,各省市无一幸免。据媒体发布《中国官员外逃排行榜》显示,地厅级或以上官员,最多的是广东省,170人,卷走1770亿;第二是福建省,102人,卷走365亿;第三是上海市,66人,卷走250亿元。外逃官员较多的省市,还有北京、辽宁、云南、山东、浙江、黑龙江、山西、江苏等。县处级官员外逃的前三名,分别是广东、河南、福建。
贪官成灾,已是一国政治的诟病;而贪官外逃成风,更是把国家脸面丢到国际上去了。贪官为什么要逃?我们的社会制度比别国都优越,应该是外国贪官逃中国才是啊。为什么我们的官员贪饱了,一门心思就往外国逃?
公众的反思,不仅着眼在一个“逃”字,贪官因为被打击才会选择“逃”,可见当前中国反贪力度非常大。公众的聚焦,更在贪官的一个“贪”字,官员不贪,或不能贪,或不想贪,或不敢贪,不贪又何必外逃?没有贪,不外逃,纪律、监察部门又何必苦心积虑构建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防逃制度体系”?
就像一间堆满谷子的仓库,里面养着一群老鼠。如果不把谷子保管好,不把老鼠看管好,老鼠是一定会贪吃谷子的。无他,天性使然。更不堪的是,连看守的猫也禁不住诱惑,不抓老鼠吃谷子,那就杯具了。日复一日,鼠患成灾,粮仓千疮百孔。作为主人,更重要的是关门打老鼠,还是亡羊补牢呢?众所周知,正确答案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不关门打老鼠,法律尊严和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不能得到捍卫;不亡羊补牢,更多老鼠又将前赴后继,继续为害,子子孙孙无穷尽。
为什么在某些地方,在相当短时间里,经常出现数位厅级干部在同一领域接连“落马”?保先教育、廉政教育轮番上场,纪律、监察部门常抓不懈,表面上看起来都是“依法办事”,但实际上却是体制内的运作,结论是“自己监督自己,等于没有监督”。试问世界上,谁有本事提着自己头发离开地面的?
贪官屡禁不绝,撇开干部提拔的政治弊端因素,在财政制度建设方面至少存在五个缺陷:其一,上级官员的财产不公开,反而让下级和普通百姓公布财产和收入。原本是上级得“病”,却让下级“吃药”。而官员财产公示,世界民主国家已证明是反腐法宝。其二,管理的公共财产缺失有力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常常是“聋子的耳朵”成了摆设,或是马后炮。没有民众和媒体参与的监督,根本起不到监督的真正作用。其三,百姓和下级不了解本单位的内幕资金往来情况,只有核心层领导了解真实情况,那些属于“机密”,于是像台湾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一样,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其四,审计检查审计不严格,绝大多数是在走过场,或者审计严格了,司法又蔫吧了。鸡毛撢子高高举起,最后都轻轻落下,毫无威慑作用。其五,财务人员由领导选拔,往往与领导沆瀣一气,成为利益共同体。脚趾头怎能监督脑袋?
世界反贪共识是,没有公开性,没有公民的广泛参与,没有开放自由的新闻舆论监督,就不能形成“众目睽睽难逃脱”的威慑,腐败就不能得到根本遏制。因此,与其纪委、监察的三令五申、苦口婆心,不如践行一个公开透明的“阳光”制度,那就是,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进行全面的政务信息和公共财务公开,政府要敢于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要谦恭地尊重公民知情权、监督权。扎紧“外逃”篱笆墙不如扯下“遮羞布”,亡羊补牢犹未晚矣。没有遮羞布的阳光政府,“晒”出的不仅仅是政务,更是一种民主态度、一种法律责任、一种民本情怀,是政府的威信。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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