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在恐惧中生活了十三年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张小姐。(CK摄)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经常告诉全世界,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在中国,法轮功学员已经遭受长达十三年的迫害,可有法律根据吗?刚刚从中国来到美国、全家修炼法轮功的张小姐的母亲曾问当局同样的问题,得到的回答是:别跟我讲法律,对法轮功就是没有法律依据。
法轮功学员张小姐来到美国才一个月,她全家都修炼法轮功,因此全家都曾被抓进看守所。张小姐参加了旧金山法轮功学员上个周末在中国城举行的纪念7.21反迫害十三周年集会,并在会上发言。她讲述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遭受迫害的惨烈,说道:“为了逼迫学员放弃信仰,警察常常是一伙人连续几小时毒打一个学员:用电棍电;冬天零下几十度,用冷水把学员从头浇到脚,再拉到冷风机下吹冷风;对年轻的女学员进行性虐待。有的警察一边打一边叫嚣:共产党让我干的,打死了就把你埋了。”
1999年7月20日,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并开始抓捕拘押法轮功学员。张小姐说:十三年来,她的姥姥被迫害致死,姐姐被开除公职,她自己即将大学毕业时被学校开除,爸爸名下的银行存款被冻结。母亲是退休大学教授,被学校停发退休金。母亲问镇压法轮功的六一零办公室人员,这样对待法轮功学员有什么法律根据?张小姐复述六一零办公室人员的回答:“六一零的人说:别跟我讲法律,《宪法》是共产党制定的,对法轮功就是没有法律依据。还说:是共产党发钱,你不写不练法轮功的保证,就不给你退休金。”
张小姐说,十三年来,他一家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之中,家人早上出门,不知道晚上能不能回来。这样的遭遇不止一家,是所有不放弃修炼法轮功的学员。她说:“比如说我们认识的法轮功学员,有一位是吉林大学数学系的讲师,她走在街上就被绑架了,一周不到就被迫害致死。她丈夫被判刑十几年,在监狱中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他们的女儿只有六岁,无家可归。”
张小姐表示,直到她一个月前离开了中国,才脱离了苦难。她说:“今天,我们能在这片自由的土地上继续我们的信仰,可是在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依然遭受迫害。今天迫害法轮功,明天迫害的可能就是你。”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CK发自旧金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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