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建酒店是做生意,政府却要从财政上奖励1500万元给酒店。”近日有读者表示,对于太和县最近公示的一则奖励信息有点看不懂。昨天,太和县商务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奖励是按县政府文件执行的,目的是吸引投资。目前公示已经结束,下一步将着手奖励。
日前,有读者反映:“太和县一家酒店被评为四星级,政府要给1500万元奖励,这也太多了吧。”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记者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看到了相关的公示消息。这则消息称,根据太和县政府《关于促进我县房地产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2012年6月5日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兑现安徽晶宫大酒店获“四星级旅游饭店”称号奖励政策,给予1500万元的奖励。
记者看到,相关的公示时间为2012年7月18日起7天时间(节假日除外),并要求市民如有意见向太和县商务局提出。
对于这样的奖励,一些市民表示看不懂。昨天,记者根据公示消息所留联系电话联系了太和县商务局。该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2009年,在这家酒店没建之前,太和县政府就出台有关文件规定,在太和县投资建第一家五星级大酒店,政府奖励2000万元,四星级大酒店则奖励1500万元。这样做为了吸引投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此次有酒店被评为四星级,政府进行奖励只是兑现承诺。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这家酒店2011年已被评定为四星级,太和县政府就奖励事宜进行了研究,并将奖励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也没有人提出异议。目前公示已结束,下一步将着手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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