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近日规定,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客车在高速公路上的通行费,引起关注。有评论认为,行业垄断和信息不透明已经使中国高速路成为地方政府和路桥公司的提款机。
中国国务院7月24号批准转发了由中国交通部、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今后重大节 假日期间, 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以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快捷出行。重大节假日指的是:春节、清明、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中国法 定节假日和连休日,共计约20天。
北京的《经济参考报》报道说,高速公路超期收费的问题再次引发网民热议。从去年6月下旬,交通部等五部门联合开展针对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项目的专项清理已经一年多,但停止收费的高速公路却屈指可数,在一些地方,政府还贷公路被违规转让,或变成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管理的违规现象依然存在。1998年开始实施的中国《公路法》有关于收费公路的规定,但缺少实施细则。一些高速公路的收费公司已经披上上市公司的外壳,从转让之日起重新计算收费年限。一些地方政府还把公路的大笔收费资金用于弥补财政支出。
谈到中国高速公路的收费问题,旅美中国学者程晓农表示,“撇开所有权问题,中国现在最大的麻烦就是,政府修高速公路,借了多少钱不知道,什么时候还的不知道,怎么还的也不知道,一切都是黑箱作业。所以作为老百 姓来讲,高速公路作为一种带有垄断性的设施,因为政府决定在哪里修,它就修得成功,修了以后要开车就必须要走这条路,否则别的路就不方便,那么这样讲这种垄断性的服务设施,由政府不透明的管理,必然带来大量弊端。现在中国面临的弊端多半都是这个问题引起,垄断和不透明这是两个基本的要害问题。”
《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说,在上个月的北京暴雨中,造成100多辆机动车被淹的京港澳高速公路,原名京石高速公路,是北京第一条收费高速公路,1987年11月开始收费至今。近年来,有关停止该高速公路超期收费的建议不断,北京市路政局对此的答复为 “据首发公司测算,京石公路还清贷款本息的时间是2026年。”不过,早在2005年,北京市审计局向北京市人大代表出具的报告就显示,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截至2004年底已累计收费17亿余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近6亿元。
报道说,近年来中国高速公路运营中暴露的安全问题,也引起人们关注。例如,2008年中国南方地区遭遇冰雪灾害,京珠高速湖南段滞留车辆2.7万台,滞留人员达8万人,堵塞距离190公里。遇到这样的灾害,高速公路运营单位都说是不可抗力,拒不承担赔付车辆损失的责任。
美国纽约的叶宁律师对此评论说,
“如果从修筑高速公路以后得到的盈利当中收到了好处,那么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会产生。如果你搞出来很多豆腐渣工程,那么这些豆腐渣工程带来的人员伤亡,生命财产的损失,当然也应该承担起全部责任来。我们知道美国在交通事故当中如果发生了生命财产的损失,美国律师是这样的,第一个是他会检讨对方司机有没有责任;第二个他要考虑的问题是行驶的交通工具有没有质量上的瑕疵,包括设计瑕疵和建造过程当中的工程瑕疵;第三个检查的内容是在这个肇事的路段,有没有道路方面,或者是人为的各种设施条件方面造成事故的原因。”
现在旅居美国的中国学者程晓农认为,中国政府此次推出节假日免收小客车高速路通行费的措施,并不是为了改变高速路的收费体制,而是希望更多人能在假日期间驾车出游,以拉动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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