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开来案与夏俊锋案 功夫在法律之外
中国安徽合肥市中级法院今天公布了对中共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的妻子谷开来一案的判决,法院认定谷开来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从犯张晓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此一判决刚一出台,立即引发中国司法界以及舆论界的强烈反响,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表示谷开来被判死缓,虽然符合中国大陆减少执行死刑原则,但是,此案审判未能公开,司法未能独立,实在令人失望。
北京维权律师唐吉田在8月9日谷开来案件开审的当天曾经接受了本台的采访,他当时表示如果谷开来被指控的故意杀人罪成立,按照中国的刑法,她应该被判处死刑,法院如果要将死刑定为死缓,必须提供足够的理由。另外,中国国内有不少网民将谷开来案件同沈阳商贩夏俊锋的案件做比较,认为同是杀人案,夏俊锋是自卫杀人,却被判处死刑,而谷开来是故意杀人却被判处死缓,质疑司法公正何在?今天,我们再请唐吉田律师谈谈他对合肥法院的判决以及对网民评论的看法。
唐吉田:按照中国大陆的刑法,死缓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是死刑的一种刑种。从目前来看,这个案件更多的是法律之外的因素在起作用。从案件一开始到侦查与审判,非法律的因素在许多环节上都出现,比如说,指定法院、指定律师等等,所以,这个案子的判决看来也是法律以外的因素起的作用更大一些。
法广:中国网络微博依然封锁所有有关谷开来的评论,但是,我们在推特上能够看到许多网民将谷开来案同夏俊锋案做比较,指出同是杀人案,夏俊锋是自卫杀人,却被判处死刑,而谷开来是故意杀人却被判处死缓,不知您对此有何看法?
唐吉田:夏俊锋案同谷开来案确实有一定的可比性。首先在案件的起因上,夏俊锋案件中被害者有一定的责任这是可以验证的。而谷开来被减刑为死缓的理由究竟有多少证据,事实是否成立?这些都不太明确。在一个司法不独立,媒体被垄断的背景下,人们怎么会对此信服。其次,从案件主体上来看,谷开来是政治局委员的夫人,而夏俊锋只是一个贩夫走卒,这在一个长期以来缺乏公平正义的国家,难免引发民众的疑问。
法广:大多数的网民的评论都认为法院对谷开来从轻发落,唯独北京政法大学前客座教授王友金的观点独特,他向香港媒体表示,谷开来是因为家人受到威胁,这是一个客观的因素,法庭应该减轻量刑。判处16年或18年,您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吗?
唐吉田:他的观点是他的一方之言。对所有看不到案卷、对案件缺乏了解的人来说,各种解读都有他自己的道理。我觉得,从目前来看,从非法律因素占主导地位的背景来看,我觉得这一判决并没有想象得那么重,虽然说,从长远来看,中国应该废除死刑,但是,在目前的刑法实行框架下,对谷开来判死缓的量刑确实带有从宽的色彩。
法广:许多专家都认为,对谷开来的判决是对薄熙来审判的前奏,预测薄熙来将受到刑事法庭的审判,您也这么认为吗?
唐吉田:实际上我觉得中国高层试图把谷开来案件同薄熙来和王立军案件相切割处理,显然是为了维护中国官方的形象,减少对十八大等领导班子换班的影响,使他们预订的计划不至于受到薄熙来、王立军、谷开来案件的冲击。但是,谷开来案件实在复杂,有许多问题目前依然是一个疑问。比如说,除了谷开来与张晓军之外,有没有其他人参与策划谋杀事件?另外,公众关注的贪腐问题都没有获得审理,官方虽然是想刻意淡化,但是,在一个自媒体时代,在人们对公共事件参与意识如此之强的背景下,官方的有些安排只会产生事与愿违的结果。
法广: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法院对谷开来的判决,您会说什么?
唐吉田:我觉得这个判决貌似刑事判决,实际上整个审判过程以及最终判决都是法律之外的因素占主导,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刑事案件。
原题目:唐吉田比较谷开来案与夏俊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