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真的是那么干净吗?
--评“北大起诉邹恒甫”

8月31日下午,北大新闻中心就邹恒甫微博爆料北大桃色丑闻发表声明,决定正式起诉邹恒甫。

邹恒甫先生在微博里爆料的“北大桃色丑闻”是否是事实我不敢妄下结论,但我可以结合本人亲身经历和遭遇,从另一个侧面,就北大新闻中心那篇义正词严的声明,提出一些质疑和看法,供网友们参考、评论和围观,欢迎批评、斧正!

1.声明里说:“我们认为,十一天以来,邹恒甫歪曲事实、蒙蔽真相,欺骗隐身、误导舆论,转移视线、混淆视听。这种无视法律、愚弄公众的拙劣行径,不仅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而且破坏了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决不能容忍的。”

我想问的是:是谁将一个合法公民的合法住所,在没有对当事人进行任何告知、合理安排的情况下偷偷收走,合法财物洗劫一空(这一点比野蛮“强拆”还要恶劣百倍!“强拆”至少事前已多次和对方沟通、讲条件、谈补偿等等),以至造成当事人至今还居无定所,甚至连基本的工作都没法找(当事人所有前半生的财物全被弄没了,包括一些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上岗证等等),生活举步维艰,只能靠家人和朋友的帮助勉强度日?难道北大的所谓“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就是肆意 践踏国家法律,公开、合法的偷抢公民的私人财产?难道北大就是如此“负责任”的吗?中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就是这样为人师表、教育你们的学生?!“万恶的”帝国主义经常用双重标准来对待我们“伟大的”祖国,难道生活在红旗下的社会主义北大也要如法炮制不成?

2.声明第三条说:“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一如既往欢迎社会各界(包括邹恒甫)继续以负责任的态度依法依规反映问题。”

这一条简直就是卑鄙到了极至!难道还有比你们北大更卑鄙的吗?!本人“以负责任的态度依法依规”向你们北大,包括校长周其凤反映问题的次数还少吗?你们不是互相“踢皮球”,就是装聋作哑、不闻不问,拒不理睬!我们知道周其凤校长确实是日理万机,甚至只能忙里偷闲的跑去为老母亲拜拜寿、用“1965年下了火车只有3块钱”这么令人感动的伟大行为去激励新生。难道就不能委托其他工作人员来回复这些对你们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可对许多当事人来说却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吗?无耻也要有个底线,你们不是口口声声谈什么“底线”吗?一个连底裤都没有的人还有什么资格去奢谈“底线”?你们忽悠没和你们打过交道的人还可以,能忽悠住看清你们真面目的这些知情者么?

3.声明第四条说:“正告仍在侵害北京大学声誉的其他个人或机构,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最后还说:“我们希望,司法机关尽快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出公正判决,还事实以真相,还北大以声誉,还网络以秩序,还社会以公道,还受害者以清白。”

看完这一条我终于明白了,难怪北大那么肆无忌惮的为所欲为,法院是你们家开的?北大告屁民,法院就会马上受理,屁民告北大,法院就可以不予立案?如果你们北 大真是那么敬畏法律的话,就不会做出那么卑鄙、无耻的勾当,就不会有这么令人不齿的强盗行径的发生了!由此看来,法律只不过是你们北大最后的一块遮羞布和挡箭牌而已!

正人先正己!在你们北大告邹恒甫之前,我建议还是先想办法把自己的屁股擦干净再说吧!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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