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痛批:司法改革五个必须要学好(图)
【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讯】据中国媒体报导谈及司法改革,称政法领域一直是敌对势力意识形态渗透的重要方面,片面追求司法独立、强调法律至上的观点在国内不时泛起。我国司法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不照抄照搬。各司法机关要互相监督,没有制约的权力必致腐败。
文章称,回顾10年探索历程,总结10年改革经验,大约有以下几点启示:
1.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全面把握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基本要求。
2.必须始终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做到既博采众长又不照抄照搬,既与时俱进又不盲目提出过高要求。绝不片面追求“司法独立”,片面强调“法律至上”,盲目崇尚西方法制……
3.必须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坚持群众路线,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惠及人民。
4.必须始终坚持统筹协调,妥善处理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和其他部门、当前和长远等各种关系。
5.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推进,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凡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的改革举措,在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后再推广实施。
文章认为,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10年来,从党的十六大吹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号角,到党的十七大作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看得见的公正”、“能感受的高效”、“被认同的权威”在日益深化的司法体制改革中成为现实。
网民一面倒的批判上述文章,兹将部份网民意见摘录如下:
WWJWWJWWJ微博达人:一方面感叹“没有制约权力必致腐败”,一方面强调“党的坚强领导,是司法改革攻坚克难的重要保障。” 人民日报究竟想说啥?左手监督右手,支部建立在律师事务所上,中国的司法能不腐败吗?
程海律师:人民日报发此文责任人藐视宪法法律破坏法治,严重违法纪涉嫌犯罪,建议中纪委监察部追责。中共党章约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党章和公务员法均规定违反宪法法律的要予以处分。
金针微博达人://@王连军律师: //@飚哥思想:哈哈,等到想改的时候就晚了//@天涯咫尺客: 当年大清也有六不议!只两项就让所有人瞠目结舌:八旗的事不得议!皇室的事不得议!那还立啥子宪?一切都是他们说了算!只弄个劳什子立宪把众人消遣一番!权力不受约束,搞什么新政也无用!
黄以平微博达人:行了,明摆着是不改了。
忍俊不住微博达人微博会员:整这么多有的没的干嘛,不就是又想偷鸡摸狗又想伟光正吗?
乐评教育:【宪法成笑话!!!】//@章立凡: 【这篇社论违宪】宪法原文: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义安古门:司法不独立、法律不至上,那要法律干嘛?我发现这个评论员是来搞笑的吧
准公民沙之白微博达人:我还是坚持认为:“没有制约的权力,必将导致滥用和腐败”!
石中矢:歪和尚念经!//@许小年: 既然"片面追求司法独立"不好,那就"全面追求司法独立"吧。
阿美尼克:这里本来就是说一套做一套,别的地方违宪是大事,这里有多少事违宪?如果都能按宪法规定的实行,微博上就不会整天都是挑战底线的破事了!
曈曈的围脖:难道人民日报吃了摇头丸吗? 这不就是公开叫板“顺我者昌 逆我者亡”的皇权思想吗?! 太露骨了
夜狼舞吧舞吧:这个最大的Party,谁监督他呢?好象即将上来的那位很好,但只是憧憬而已,仅仅是幻想。
爱军1988:毫无逻辑可言的矛盾体文章
O型圈圈人:想骂脏话可不可以
孔明7626://@北京杉树律师事务所:法律不至上,你好意思说自己是法制国么?想操纵法律,同时又想要司法体制健康,实属妄想。可惜我们不得不服从这种妄想。
厚道大哥:任何党派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此文违反宪法。
LOGOCOS:真不想象时至今日还有人能说出这么极左的言论,愤青砸车误国,人民日报的文章更误国,愤青是小左无知,人民日报就是大左故意了。文革过去36年了,文革的余孽还没有从人民日报清理出去,强烈要求从思想根源清除作者这种极左的误国理论。
家安-bull:司法独立被扣上帽子了?咋的追求变为“片面追求”了?
九节狼微博:在这骂的都是敌对势力份子,真的好多啊,我也是吗,人民都是吗?
郑金君新浪个人认证 :[围观]//@姚平: 片面追求自我监督、强调党领导至上。 //@大尸凶的漫画:三权分立行不? //@白痴088: [哈哈] 靠“各司法机关要互相监督...”能行,可信吗? [笑哈哈] //@南华真知: 公章凌驾于法槌之上,各部门整治小职员还可以,动到一把手就很难了,然而上梁多为不正,有时刑法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