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来北京上访的访民,资料照片,时间不详。
北京朝阳区法院正在审理的一起河南省长葛市访民遭遇显系地方官员雇佣指使的截访“黑保安”涉嫌“非法拘禁案”引起了关注访民基本人权的网民的广泛关注。北京市高级法院、朝阳区法院12月3日先后表示,此前《北京青年报》报道该案已经判决的消息不准确,但这起截访者被起诉案尚未判决。据《财新网》和《南方都市报》的调查,被起诉的十名河南籍截访人员均系禹州农民,其中还有三人是为未成年人,指使雇佣他们的官员并未被追究,而当地官员已经紧急赴京,“协调”此事。
今年8月15日,一起截访人员涉嫌非法拘禁的案件由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和媒体的调查显示,今年2月,河南禹州农民王高伟出资在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双合村承租了126号院和102号院。付朝新雇佣了王晓隆、赵俊杰、王壮壮、王世磊、王二飞、卢冬冬和彭某、王某某、范某某(此三人为未成年人,另案起诉)等人,专门看管河南籍上访人员。
4月18日零时许,王高伟等七人将宋雪芳(47岁)、贾秋霞(40岁)、金红娟(45岁)、王惠芬(49岁)四人被从久敬庄的上访人员收容中心强行拉到了上河村102号院。
起诉书称,她们被非法拘禁到4月29日夜间,而后被送回河南。她们被送到高速公路禹州口,四人各自的街道办事处、单位派车来接人,在高速路口“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之后,四名女上访者返京,并向警方报案。5月2日,王四营派出所两辆警车带着她们去找“黑监狱”,解救了其他被非法拘禁的访民。警方抓获王高伟等七人;同时还解救了三名正被非法拘禁的河南籍上访人员。
检方指控,王高伟、王晓隆、王壮壮、王世磊、王二飞、卢冬冬,非法拘禁他人,均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八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起诉书显示,同案的七名犯罪嫌疑人,年纪最大的是42岁的王高伟,其余六人,年纪均在二三十岁左右。和王高伟一样,其身份均为河南省禹州市农村的农民,其中有六人来自同一个镇。
付朝新的妻子告诉记者,这一过程中,“黑保安”遭到反抗,打了一名女上访者。据其妻子辩解,当时,付朝新并不在场,事后还批评打人者“把事情闹大了”。
在警方赶去抓“黑保安”时,付朝新逃了出来,“现在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根据他们的说法,他们没有打过上访者。真正打上访者的“黑保安”,大都趁乱逃走,或者在讯问中将责任推给他人。
对于王高伟为何私设黑监狱非法拘禁访民,起诉书中并未涉及,检方也没有说明究竟是什么人或机构雇佣或者委托王高伟等人非法拘禁访民,检方也未透露是否有幕后指使着被追究责任。
该案曾在11月底在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但目前尚未宣判,另外三名涉嫌的未成年人其中一人已被逮捕。其母亲称,儿子是被“坏人”利用。
禹州市方山镇政府官员试图阻止《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黑保安的家属,目前,禹州市一位副市长已经赴京,与北京的有关部门“协调”此案,与此同时,许昌市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如何处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认为,中国法律并未授权地方政府截访权力。在地方维稳惯性短期内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唯希望截访人员以人道的方式,而非施加人身伤害或人为拘禁的方式对待上访者,否则应该追究截访人员的法律责任。
而网友唐古拉则认为,“司法只追究被雇佣的打手,不追究幕后的指使。谁干的,这只秃子头上的虱子,基层政府说,都是上级逼的,层层追究上去,怎么收场?”
(原题目:被以 “非法拘禁罪”起诉的河南截访人员均系农民并非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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