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运动期间审判涉案人员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重庆 “打黑运动”首案当事人黎强之女代父伸冤,目前黎强仍系狱。律师陈有西透露,重庆检察机关已从警察系统冤案开始复查。他认为没有司法独立,重庆悲剧仍有可能被复制。
在薄熙来执掌重庆期间,“打黑运动”首案中当事人黎强的女儿黎俊一直为父奔波翻案,截止目前,其母亲和姑母已经刑满释放,其父亲黎强及其他亲属仍有多人系狱。
黎强曾为重庆市人大代表,其所拥有的民营运输企业渝强公司与重庆国有公交体系形成竞争关系。2008年11月,重庆曾发生连续多日的大规模出租车罢工事件,抗议政府管理部门降低车价,增加管理费及任意罚款等,该事件让刚到任重庆仅一年时间的薄熙来倍感难堪和棘手。当时有中国媒体指黎强操控罢工与薄熙来叫板。
2009年7月10日,重庆发起打黑运动,同月黎强被重庆公安以涉黑为名抓捕。黎强案也成为重庆打黑运动中首案。10月底,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黎强案进行了审理并宣判,认定黎强犯有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和非法经营罪等七宗罪,黎强一家七人遭判刑,其中黎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财产被处全部没收。
黎强在法庭自辩“我不黑”,当时为黎强担任代理的律师为中国法学界知名律师、原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长青,为黎强进行无罪和罪轻辩护,并表示没有证据显示黎强为“黑社会”。他也向媒体透露,是薄熙来“钦定”黎强为黑社会,打黑专案组并干扰主审法官的判决。
从2009年开始的重庆打黑运动为“唱红打黑”的一部分,至2010年先后抓捕近6000名“涉黑嫌疑人”,包括重庆司法局局长文强在内的官员、警察、民营企业家等,其中最为典型的案例有黎强案、李俊案、龚刚模案等,北京律师李庄作为龚刚模的代理律师,揭重庆打黑中的酷刑逼供等,后被重庆方控伪证罪判刑一年半。这场运动还涉及没收民间财产超100亿元。
“重庆冤假错案复查已启动”
2012年薄王事件爆发后,关于重庆打黑内幕逐渐曝光;2012年4月,三位在打黑运动中被判刑的重庆前警察,包括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原政委冯平在内的警察的妻子,对外公布她们的丈夫被诬陷及在审讯期间遭受酷刑。
2012年6月,律师陈有西公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重庆警察的独白《见证王立军》文稿,详细细记录王立军在重庆公安任内是如何进行运动式打黑,包括重庆警方籍由打黑强夺民间私有资本等内幕,他也向德国之声披露,曾有很多当事人私下向他曝料内幕,他鼓励当事人站出来为开启的复查工作公开作证。
陈有西向德国之声表示,目前重庆方面的复查工作悄然启动:“重庆方面说已经开始了,但这和中国文革后平反冤假错案不一一样,那是国家性的全面否定,当时叫拔乱反正,现在是一个重庆市,这里的冤假错案复查不会大张旗鼓的搞,他们会通过一个一个案子的复查,先从警察系统开始纠正, 对民营企业家的复查正在进行中。”
“司法不独立,这样的事在中国还会发生”
对重庆这场大规模的打黑运动,中国法学学者贺卫方、律师张思之早前曾指:重庆打黑实为运动式“黑打”。陈有西指重庆打黑运动之所以能够掀起,其根本原因是中国没有司法独立:“司法不独立,法官听权力者的话,在专制权力下面,是不会有公正审判的,没有公正审判,所有的律师辩护、专家呼吁都是没有用的。法官听命于权力,这对冤假错案的制造是非常方便的。”
陈有西也认为重庆打黑悲剧随着薄熙来的倒台暂告一段落,但对整个中国来说,根本没有制度性的改变:“这样的局面在今日中国照样没有改变,我们呼吁确立宪法地位,强调司法独立,依法独立审判,不走到这步,象重庆这样的情况以后在中国的各个省市还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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