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命的最后一年,年过八旬的新疆老人李生连3次住院共做了303项检查,其中仅艾滋病和梅毒就检查了6次。李生连生前对此极为愤怒:“这不是折腾人吗?”
李生连老人生前最后一年的住院费用清单。_副本
2012年1月,老人分别将三家医院告上法庭,然而未等到开庭,当年2月21日,老人去世。此后其子张元欣替父维权。此案曾被当地媒体认为是“新疆首例诉医院‘过度检查’案”。同年6月26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最终审判其中一家医院存在重复检查,其他医院无过错。
考虑到此类事件普遍存在,张元欣向卫生部邮寄了一封公开申请,要求对“重复检查”的查处结果、责任承担方式予以公示。没有得到期许的答复,今年1月6日,张元欣将卫生部告上法庭,要求对申请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
10个月进行了303项检查
2010年12月1日,因胸痛加重,张元欣陪同父亲来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医院共进行化验和检查87项,后老人出院。
2011年1月4日,李生连因冠心病再次住院,这次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心血管二科。医院对其进行化验和检查121项。
2011年8月28日,李生连又入住乌鲁木齐市中医院,医生诊断为“胃恶性肿瘤”。其间,医院对其进行化验和检查95项。
先后10个月,老人共进行了303项检查,张元欣说:“我父亲每天几乎顾不上治病,大部分都用在检查上了。”
李生连生前将3家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返还艾滋病、梅毒检查费140元,其他重复检查费、化验费2745元及本案诉讼费用。
2012年8月,法院认定,“原告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过的癌胚抗原测定、丙型肝炎抗体测定共14项检查,被告自治区中医院又对以上14项进行了检查。其中的癌胚抗原化验检查和胰腺B超检查存在重复。”判决被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返回原告第二次艾滋病检测费、第二次癌胚抗原测定检查费、第二次胰腺B超检查费共计14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文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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