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中县财长因利用公款宴请朋友,叁餐吃掉人民币1.5万元。中共海南省纪委做出停职处分,并追缴费用。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大陆各地近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海南省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暗访酒楼饭店,严查公款吃喝豪奢行为,结果发现有官员违反规定,其中一张发票金额高达人民币1.5万元(约新台币7万元)。
报导指,琼中是海南省的贫困县,县财政局长王群1月5日、9日、20日在同一家酒楼分别宴请外地客人、同学朋友和相关业务部门,3次消费金额分别是4860元,5576元和4564元,最后以琼中县财政局名义开具了一张发票。
报导说,1月20日吃饭的有8个人,最贵的菜一道是680元,还有海参、老虎斑鱼等,平均一个人就吃了570元。
中共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罗志军指出,此作法严重违反党员领导干部不能用公款为自己消费的有关规定,也严重违反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
报导说,王群已被停职,接受县纪委调查,并被追缴1.5万元宴请费用。
中共海南省纪委表示,将会同财政部,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防止公款大吃大喝和其他奢侈浪费行为,以落实中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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