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2年,是美国反腐败政治历程中值得一提的年份。这一年,纽约州州长威廉·M·特威德因贪贿案发而被判刑。六年后,一直被自己圈子里的人称为老板的特威德死于狱中。他的死是由于狱中谋杀还是个人健康原因,没人关注,但是他作为一个时代的符号,给美国政治史留下一个名词——老板政治,是为美国官僚时代的标志。
特威德是有名的坦曼尼协会的“老板”(1860-1870),并出任了纽约市的参议员及纽约州州长。坦曼尼是一个城市的名字,属纽约州。就是在特威德案件发生且其庾死狱中之后,他赖以发家的坦曼尼协会仍然影响巨大。在1886年至1901年期间任该协会会长的理查德·克罗克声震一方,以至于漫画家约瑟夫·开普勒作画一幅,画面上的坦曼尼市治安官休·格兰特正在为克罗克擦巨大的皮鞋,而皮鞋所踩住的东西(作用类似脚櫈)就是该市市政大楼。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正是跪着擦皮鞋的格兰特后来当了坦曼尼市市长。
格兰特跪擦皮鞋的情节可能并不真实地存在,只是画家的讽刺。但是,想一下中国社会中官商勾结嚣张的“成功者”,他们不时吹嘘的“市长比咱小子还听话”,就不难回味美国的历史。
如果说上面涉及到的擦皮鞋漫画只是特威德起家依据的资源雄厚之象征,且那时的美国官场也是“前腐后继”,那么,有世界影响的戴维·奥斯本与特德·盖布勒所著《改革政府》一书,在序言中提到特威德贪腐案就足以说明其影响。书中写道:“特威德老板和他的同时代人把这座城市当作自己的领地那样来治理。他们分派工作职位,施加小恩小惠,提供非正规服务,以换取移民的选票。他们一手蒙骗公众,窃取大量公共财富,另一手向那些忠于他们的投票者保证给予丰厚的酬报。”
在中国,作为“红二代”的薄熙来是中国版的特威德无疑,“王立军是格兰特”也算对号入座,而无论大连还是重庆都是薄熙来的私人“领地”无疑。中国没有开普勒那样的漫画家敢于讽刺薄王二人,但宪法学者的理性批判更能严肃地说明问题。比如,童之伟教授撰文称“我们看到,薄氏在重庆任职的那几年,实际上实行的是薄氏个人的极权专制”,以及“薄氏在公安系统的家奴们监守自盗、职务侵占、徇私枉法,无所不为”,凡此等等。
美国的政治体制不可能让官僚主义成为常态,因此就有了后来的进步运动。当然,在老板政治猖狂到进步运动大有收获之间,不仅仅是民主制度起了作用,人民选择的具有起义性质的激进反抗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相比之下,在中国极权主义政治传统当中,由于没有民主政治因素,任何反抗哪怕是规模很大、暴烈程度空前,也没法换取一个进步运动的出现。不管中美传统有着何样的重大差别、现实制度有着如何的对抗,只要有官僚主义政治,就必然有老板政治,特威德的个体与薄熙来的案件有着历史性的逻辑对照关系。如果说此比有嫌牵强,那么,不妨看一下中国的特威德形成的另外两种因素。
在薄熙来的政治资本积累期,他的斯大林主义行为曾被吹捧为优秀治绩。比方说,在辽宁省长任上不允许厅局长们在夜间十一点前关手机。表面上看起来是为了工作,但实际上是一种“老爷政治“的内部权威发酵。这同斯大林要求政治局委常委们随时听命以及陪其通宵饮酒、看电影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斯大林主义受沙俄极权主义的传统影响随处可见,这一点无须展来论述。而薄左政治受中国极权当中的权术政治之浸染则不易被察觉,或者说,中国历史上酷吏主义以酷遮贪的遗传在当今社会仍然不是个案。
薄熙来个人曾大讲做清官之道,此种阔谈被党媒吹捧固不在话下,而其本质无非是“今版王旭”与“今版李侍尧”。巨贪李侍尧曾以锐利揭发他人贪腐与政治阴私而著名,史称:“见属僚,数语即辨其才否。拥几高坐,语所治肥瘠利害,或及其阴事,若亲见。人皆悚懼。”在李侍尧之前,更早的薄熙来之历史映像是唐代的王旭。王旭是与来俊臣齐名的高级酷吏,亦有今人标准所指的“男女作风”问题并因此被揭出“纳赃数百万”的贪腐罪行。
王旭与李侍尧的家庭背景与薄熙来相似。薄父是中共国家建立的重要功勋人物,而王旭的祖父王珪则是唐太宗时代六相之一;至于清代的李侍尧,其四世祖是清朝开国功臣李永芳,此种家族背景也是其仕途顺遂的重要原因。正是李王有如当今所说的江山主义那样的政治资本,才敢肆意践踏法律以逞己欲。薄熙来是江山主义的最直接受益者无疑,尽管他的政治设计以失败而告终。但是,薄熙来绝不是“江山主义——官僚政治”这一现存政治结构的最后一个“酷吏”与巨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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