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禁绝彩票”议案

晚清彩票的泛滥与弊端

19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舶来品吕宋票在中国,尤其是通商口岸的广为人知,出现了对其“迹近赌博”与“为诸善举”的不同评价,并引发或禁或弛的截然相反的态度。其后,各种仿吕宋票而设的商办彩票、官办彩票因假“义赈”、“赔款”、“新政”等名目,不仅得到了民众舆论的认可,而且也没有受到官府的过多干预,由此开启了中国近代彩票本土化的历程。时至清末,清廷统治日趋式微,视彩票为敛财牟利工具而致其日渐泛滥,且逐渐背离原有公益性质,遂引发了社会各界要求禁绝彩票的声浪。而实际上至晚清谘议局开议前,除直隶总督袁世凯有过一次借故取缔北洋顺直义赈彩票的举措外,晚清当局未曾真正采取过禁绝本土彩票的举措。

清廷不能实质上禁绝彩票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晚清朝廷江河日下,权势旁落,对于各封疆大吏辖内之事只能望洋兴叹。对于彩票,企图“归总发办”尚且不可,更不要说禁绝。另一方面,关键还在于财政困难,举步维艰,“近年以来,我国财政支绌,司农有仰屋之嗟,疆吏兴徒炊之叹,……苟有能筹及经济问题者,往往一言甫入,立见施行”。如度支部尚书载泽在舆情之下也曾言彩票实“非政体之宜”,而作为执掌晚清两个新设经济部门的主管官员,他又拟以兴办实业、举办铁路为名大力推行发售农工商兴业大彩票以及铁路富签彩票,以致舆论哗然,抨击不断。晚清各级官府不愿禁绝彩票,根本原因更在于其与彩票有着密切相关的实际利益。手中已办有彩票者,坐拥其利,手中无彩票者,则欲寻找机会创设彩票。在这一状况下,要真正禁绝彩票,就得由一个与之没有太多瓜葛且拥有一定实力的阶层来承担。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七月,清廷宣布“仿行宪政”,揭开了预备立宪的序幕。谘议局的设立就是其中措施之一。谘议局虽然只是一个民意机构,被界定为“议院之先声”,但其时依照西方和日本君主立宪制度而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在形式上却不得不明确规定谘议局为各省的地方议政机关,有权议决地方重大兴革事件,所通过的议决案,经督抚批准后即可在一省范围内实行。大多代表着新兴阶层利益的各省谘议局议员充分利用这一政治舞台,提出许多关涉政治、经济、社会风俗的改革议案,而彩票也在“有伤风化”、“有碍实业”、“有乖政体”的抨击中,由江苏谘议局率先提出“永远禁绝”之议案,从而将禁绝彩票之事提上日程。

江苏谘议局“禁绝彩票”议案

1909年11月20日,江苏谘议局第一届年会召开。会上,以议员姚文柟、穆湘瑶为代表,认为“彩票亦秕政之一也”,“坏民风、损国体莫此为甚”,并详陈彩票之贻害有四。第一,伤国体。传统中国标榜以义理治国,尚义轻利为传统主流价值形态,国家一面禁赌一面又收彩票之利,实与国体有碍。第二,害社会。彩票泛滥,诱民以赌,实于民风社会大有关碍。“未尝不叹民之愚而恨彩票之害人深也。……今之社会生计如蹙而独嗷嗷焉,日翘首一冀豚蹄篝车之幸财,此不可不严禁者。”第三,有碍地方自治。地方自治是晚清新政推行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地方自治与民风习俗紧密相关,彩票以“迹近赌博”之属性与地方自治相悖。第四,牵涉国际,贻笑外人。鸦片战争以来,国人开始“睁眼看世界”,重新评估自己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与形象。时人认为彩票禁而不止势必影响晚清政府的国际声誉及形象。如上海西人工部局会议曾言:“中国官场之无信。彩票一项禁而仍弛,西人一言禁字即力持到底。今禁烟恐亦如是。”

正是鉴于彩票的上述危害,江苏谘议局议员提出“永远禁革彩票”议案:永远停止江南安徽之彩票,湖北广东厦门北山六闱票一律停止,严罚私售彩票之人。“禁绝彩票”议案在江苏谘议局首先出台,一方面在于其时江苏不仅是中国近代商办彩票首创之地,而且也是彩票泛滥之地,受累最深;另一方面在于江苏是近代中国资本主义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新兴力量比较强大。

按照规定,谘议局作为地区性的民意机构,其所提兴革之事需获得所在区域行政长官的批准,方可在本区域内施行。对谘议局的禁绝彩票议案,江督持支持合作的态度,声明:“查停办彩票,自是正办。”只是事涉他省在苏销售的彩票,要从根本上予以禁绝,“必须联合各省同时停办,方于事体有裨”。为此,江督一面咨商有彩票销往苏省的他省督抚,希望联合禁止,一面饬令立即禁止本省彩票——江南票的发售。江南票从1899年江南义赈彩票创设开始(1899年—1905年5月),到后为南洋筹捐官彩票(1905年5月—1907年1月),再至江南赈捐公益彩票(1907年1月—1909年7月),最后到江南筹捐公益彩票(1909年11月—1910年4月5日),经历十余年的发展,终于在立宪新政的浪潮中寿终正寝。

然而禁绝销至苏省的外省彩票,则并非易事。以湖北官办签捐票为例。首次接到江督为谘议局议禁外省运售彩票事而来的咨电后,鄂督只同意“年减票额三分之一,迨三年限满,决计停办。”这显然与江苏谘议局所要求的“立即禁绝”大有差距。1910年4月,江苏谘议局先后第二次、第三次“复议永远停止彩票案”,一再强调依照法令禁绝彩票,并要求将议决结果公布于南洋官报。这是力图运用法律武器以及舆论媒体的力量来进行斗争的策略,在一定程度上也获得了成功。江督旋即就谘议局所复议之事项进行了书面答复。

在接到江督要求停止签捐票往苏销售的咨商之始,湖北当局再三交涉,原因在于签捐票为湖北当局创收不菲,“溯开办迄今历时九载,票额由二万张推广至六万张,盈余由十余万元加增至六十余万元。”尽管湖北当局一再搪塞,但在苏省谘议局的坚持下,江督也不得不予以拒绝。缓禁之路行不通,签捐票也因“江浙等省禁售骤形滞销,领票商人莫不大受亏折,兹七月份彩票领销者遂只半数”。无奈之余,湖北当局只得再次咨商苏省当局,“请展缓至六月份一百零三会为止,俾便票商已领之票得以销售,以后不再发销。”最终鄂省彩票被同意缓至六月底,嗣后一体禁销。

与此同时,安徽铁路彩票为保障已有的经济利益亦试图缓停、免禁。尽管在苏省首次议决“永远停止彩票”一案之后,随即就有安徽谘议局言安徽铁路彩票“业已自行停止”。然而,时至宣统二年(1910年),安徽抚台却仍坚持继续发售安徽铁路彩票,并以该票系“商部核准”,“外虽以彩招徕,内实代积股本,于路本固大有裨需,而于民力亦无所损”,何况“此次彩票向未派销,购否听人自愿,既系劝股性质亦且贸易自由”。由此,皖抚认为“他省自无禁销之理”。针对这一情况,江苏谘议局要求“仍查案通行禁售,仰见除恶务尽之至”。最终,在江苏谘议局的一再议决下,江苏率先宣布于宣统二年六月为期,禁绝一切来苏销售之彩票,“各属如至六月晦日后尚有私售彩票之店铺,即由各地方官或巡警照案治罪”。这时,其他省份谘议局也纷纷议决禁止彩票,从而在全国掀起禁绝彩票的浪潮。

全国禁绝彩票运动

紧随江苏谘议局之后,浙江谘议局也提出“禁止彩票规则法案”,规定在“本规则公布后一月以内”,全省一律禁止彩票。这一议案呈至浙江巡抚,浙抚原本以“各省彩票与财政颇有关系”,“禁止之权初不在浙。又各省发行之始,本系奏准流通,须俟奏明后咨照各省督抚臣,商定禁销之法”,但考虑到浙省所受被累,“在浙言浙,利害所关,不容缄默”,旋即“咨照各省将各种彩票停止来浙,以顺舆情而符议案”。同时电饬辖区十一府六月初一为始,“全省彩票店一律另改正经营业”。

如果说江苏谘议局率先提出的“永远停止彩票”议案在实施中遇到了以湖北、安徽为代表的彩票获益当局的推诿,浙江谘议局的“禁止彩票规则法案”则引起了既得利益者——彩票商们的抵制。

浙江票商得知禁彩消息,连日聚众集会,“群起反抗,百计运动,希图缓延”。在禀请延缓无效之后,杭属票商向鄂、皖二省总局要求援救。而鄂、皖二省总局在回电中为商人们撑腰,“敝局出票一日,贵处即可行销一日”的承诺鼓舞了票商们的斗志,遂“愈肆纠集外埠,约二十八跪香”,以示反抗之志。1910年7月6日晨四点,杭州上下城代表亲赴各店敲门,约定六点钟齐集票业公所,共到387人,每人各给龙洋一角,持香一支,七点钟“咸在抚署二门旁鹄候宪驾出辕”。交涉无果后,众商复赴巡警道辕,跪求缓禁。

面对彩票商咄咄逼人的态度,当局不为所动,且令“巡警道迅速查禁,如敢抗违,即行拿办,并查房屋充公”。至初一日禁绝之期,“早晨各店尚有开门者,惟已将书写湖北大票等之漆版撤去,至午后则珠宝巷等处彩票店皆一律闭门,并贴有招租字样”。随后,媒体报道杭州“上中下三城大小各票号二百数十家,俱已一律停止贸易。小票号改售丸散等药品,大者若广汇丰德记汇大通利几家皆闭门清理账目”。

随着上海、浙江两个全国最大彩票市场的关闭,加之彩票销售量约占全国60%—70%的粤、苏、浙三省巨大市场的消失,各省曾试图发行彩票的也不得不重新考虑彩票的存与废。而那些原未发行彩票,也早就因民众购买外省彩票造成本省资金大量外流而苦恼的各省督抚们,亦乘江苏、浙江禁止彩票的声势,纷纷请禁彩票。于是,由江苏谘议局率先发动的“禁彩票”之浪潮很快波及全国,数省谘议局纷纷通过“禁止彩票”之议案,形成为一场全国性的请禁运动。1909年12月,江西谘议局通过“禁售彩票”案。1910年9月,湖南谘议局议决“自本年九月初一日起不准销售”。10月,河南谘议局议决并咨行各行政部门“请从十月起一律禁售”。11月,闽督“咨照各省将各种彩票一律停止来闽”。

禁绝彩票的声浪如潮,最终迫使清廷也采取相应行动。宣统三年(1911年)刊印的《大清暂行新刑律》专设“关于赌博彩票之罪”一章。规定:发行彩票者,处四等(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得虢夺公权。购买彩票者,处一百元以下罚金。这标志着晚清政府最终在法律层面上正式禁绝彩票。晚清禁绝彩票事件,显示出近代社会媒体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而作为“采舆情之所”的各地谘议局更是充分发挥了职能与功效,“指陈通省利弊”,推动着清末社会移风易俗的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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