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国内的主流观点认为,近代中国必须首先进行“社会革命”——其核心是“土地革命”,亦即“打土豪分田地”,才能摆脱经济落后的状态,走上工业化发展的道路。这个观点为执政党提供了坚实的合法性依据。按照这种解释,20世纪前半叶共产党的成功,在于它代表了历史的前进方向,进行了彻底的“社会革命”;而国民党的失败,恰恰是因为它“革命不彻底”,走向了历史的反面。
国外也有一些持类似观点的学者。如法国汉学者玛丽·克莱尔·贝热尔,就认为中国近代不仅需要进行政治革命,以建立宪政民主,还需要进行社会革命,以打破旧的社会秩序。美籍学者邹谠,在其《中国革命的再解释》一书中,也强调因为中共进行了社会革命,从而获得了更多的合法性。
在笔者看来,需要澄清两个问题:1.“土地革命”以及“社会革命”,是近代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前提吗?2.近代中国农村所发生的,真是一场“革命”吗?
中国近代的“小农模式”以及土地的集中程度,常被一些学者所诟病。但是,环顾东亚,日本、韩国、台湾,无一不是在“小农模式”的基础上,获得了农业的高度发展。农业发展的关键,在于提高人均农业产值。类似于美国、加拿大的机械化的大农庄,固然可带来规模效应,但东亚的高密度传统农业人口的现实,已经否定了激进地推行大农庄模式的可行性。
就拿中国自身的经验来看,50年代后期的农民公社运动,造成大量资源浪费,之后与政治高压一同造成了惨重的大饥荒。在这之后,“农民公社”在形式上一直存在,但其效率极低,同时农民受到工农剪刀差的剥削,生活极为困苦。根据统计数据,中国在1975年的农业人均产值,仅为85美元(按2000年美元计算),还不如同期的印度(107美元)。
显然,农业现代化的同时也应该伴随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人口的比例应该随之减少。但是中国在49年以后,严格实行城乡割裂制度,农业人口比例被长期控制在80%左右。农民被剥夺了土地产权,并被严格限制迁徙。所谓的农业集体化或者农民公社,无非是20世纪的另一种农奴制度。与此类似,前苏联的集体农庄以及“农业城”,由于缺乏激励机制,长期以来效率极低,毫无发展优势可言。前苏联需要经常大量进口粮食,以弥补农业生产的缺口。
中国70年代末开始,农业大幅度发展,并非是因为耕地合并扩大了耕种规模,而主要是把部分产权归化给了农民,增加了劳动激励。现代化的农业技术,如化肥、机械化、温室等,在“小农”的模式下照样工作的很好。
20世纪30年代,中国大约有14亿亩耕地,3亿6千万农业人口。其中超过40%人口属于自耕农家庭,剩下大多数为半自耕半租佃状态。只有不到2%人口完全没有土地。地主只拥有土地总量的约三分之一。和近代其他国家比较,中国土地的集中程度,也只不过是位于中位水平。
实际上,当时农村的主要问题,并非是土地占有不均,而是农业生产技术落后,人均产量过低,再加上缺少农村信贷服务,高利贷等导致大量农民破产。正确的解决办法,不是靠“土地革命”,“打土豪分田地”,而是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建立保护农民的现代金融制度,并适度减租减息,正如二战后日本、台湾所做的那样。
因此,对于第一个问题,可以肯定的说,“小农模式”,以及20世纪前半叶的中国土地占有状况,并非是中国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障碍。认为中国必须依靠“土地革命”才能走上现代化的观点,在历史事实上站不住脚。
那么,再来看第二个问题,中国的所谓“土地革命”的实质是什么。
正如费正清编著的《剑桥中华民国史》所记载的那样,近代中国产生过两种类型的农民运动:一种是自发形成的农民运动,一种是共产主义推动的农民运动。自发的农民运动,一般具有明确的具体动因,如抗税抗役。农民的抗争矛头,直接指向官府势力,而不是农村的地主富农。在这种运动中,农民主要反对的是来自权力的欺压,并没有产生斗争地主富农等阶级斗争的倾向。
但共产主义推动下的农民运动,则与之完全不同。阶级斗争成为运动的主导思想,地主富农等财富拥有者,成为斗争的名义上的标靶。更重要的,“阶级性”成为含糊不定的操纵标竿,不但地主富农被定性为“阶级敌人”,连许多贫穷农民也被卷入其中,成为这种“阶级斗争”运动的牺牲品。
彭湃于20年代在广东陆海丰的事迹,为这种共产主义农民运动提供了极好的分析样例。彭湃出生于地主家庭,曾留学日本。在推动农村运动时,他用金钱收买手下,用小报向农民夸大宣传,在农村内部掀起阶级斗争。这样,农民和地主的关系,被人为地对立激化起来。
但即使这样,大部分农民仍然犹豫不定。中国的农民传统而保守。尽管长期以来,农民的生活贫困,但他们长期习惯于传统秩序。彭湃的共产主义运动,因为农民的这种保守态度,遇到了很大的困难阻碍。
为了进一步推动运动发展,彭湃采取了激进的手段,这种手段就是杀戮。彭湃领导下的农民协会,组织过多次屠杀,屠杀的对象不只是地主富农,还包括其他所谓的“阶级敌人”。在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到这些残酷事件之后,农民们发现,原来他们已经不能洗去手上的鲜血,由此踏上了暴力“社会革命”的不归之路。
残酷的屠杀,使农村的社会关系彻底对立,任何人都无法置身事外。彭湃提出口号:“谁不站在我们这边,谁就是我们的敌人”。不是支持就是反对,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彭湃以及他的组织,举行过多次屠杀大会。新砍下的人头被绳子穿起来,旁边是彭湃以及其他组织者,在为农民做激情的宣传演讲。
正如很多政治运动家在实践中经发现的那样,暴力与恐惧,是绝佳的动员手段。曾发生在中国土地上的“土地革命”的实质,是一种使用暴力与恐惧,发动社会斗争的“投名状”。财富与土地的再分配,只是这种“投名状”运动的副产品而已。
长期以来,中共在1946到1948年所进行的大规模暴力土改运动,一直困扰着历史学者。根据刘少奇对苏联大使的谈话透露,仅47年“被消灭的地主、富农,还有一部分中农,约有25万人”。一些学者如台湾李永发、大陆李炜光认为,这可能是在为即将到来的大规模内战进行财政准备。但根据杨奎松教授的研究结果,无法从经济角度来解释,为何要实行这些土改;而且过激的暴力行为,也明显造成了经济与人员损失。这从侧面印证了这个结论,即暴力土改的主要动机,并非在于解决经济问题。
体制内,也有对这种暴力土改的反思。杜润生,这位后来的农村改革专家,在提及和平土改的可能性时说到,1946年共产党内部曾有过文件,打算以公债购买方式,进行土地改革,但后来仍然选择了暴力土改的方式。谈及此事,杜润生说到,土地改革,“既是一场经济变革,又是一场阶级斗争”。
秦晖教授的分析结论,直指问题的核心:暴力土改,就是逼迫农民纳“投名状”。在大规模内战前夕,很多曾经土改过的地区,仍然再度进行暴力土改。田地已经分好了,再推倒重分。这明显不是在解决土地财富分配不均的问题,而是在为大规模内战,用暴力与恐惧进行社会动员。
到此可以断言,发生于近代中国的一些列运动,本质上并不是所谓的“社会革命”和“土地革命“,而是一场利用宣传、暴力和恐惧,所进行的大规模社会动员运动。尽管它成功地发动了大批农民,实现了政治与军事斗争的胜利,但它的本质不是革命。它只是破坏了一些东西,但并没有带来更好的新东西。
被假象与谎言所包装的“社会革命”和“土地革命”,是一种剧毒的伪概念。它给非法的暴力手段批上了华丽的合法性外衣,但在现实中却给社会造成了难以愈合的巨大创伤。当今中国,或许也在正面临着转型的各种挑战。前车之鉴,谨以此文,希望中国不要重蹈过去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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