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工人日报今天报导,就业市场普遍对女性求职者执行一套潜规则:男生最优先,非不得以要用女性时,“已育胜已婚,已婚胜单身”,因为女性生育后更稳定。
虽然大陆多部法律均明文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但现实中,性别歧视引发的纠纷很难透过司法途径解决。
目前一些招聘广告还会强调“男生优先”。但福州金山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徐姓经理坦承,“由于社会舆论影响,我们在打招聘广告时,尽量不使用男性优先等字样,但在实际挑选中,还是男性优先。”
徐姓经理说,其实这样做也有道理,因为女员工要生孩子,休产假需要几个月,生完孩子后,心就在孩子身上,难免会影响工作,“只要招聘上不出现歧视女性的违法文字,实际怎么操作,谁也管不着”。
张女士是福州一家私人企业的普通员工,在她将自己怀孕的消息告诉老板后,公司对她的工作进行了调整,“原先基本工资2000多元加业务抽成,现在按天算,每天50元!”“全职变成兼职,看起来是在照顾我,其实变相逼我辞职!”
小李是福建师大应届毕业生,几个月来,她不停地找工作,遭遇过种种歧视,“不是性别问题,就是个子高矮,总能给你一个理由”。
报导指出,大陆企业招聘女性员工上基本遵循“已育胜过已婚,已婚胜过单身”的原则。
大陆企业界认为,未婚女性虽没有家庭拖累,但她们做事不够成熟,想跳槽就跳槽,就算会在公司稳定下来工作,她们还是要经历产假的阵痛;女性生育后家庭比较稳定,多了一份责任和承担,工作会更踏实,无需产假,对企业来说会节省一笔不小的成本。
面对歧视,大多数大陆女性选择沉默,因为打官司需要耗费许多时间、精力、金钱,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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